看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单办法)以及其他一些相关信息,对此制度的实施,简要谈谈以下看法:1:简析制度及相关方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简析:1)概念指政FU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对此,我认为,作为普通民众,最重点的是关注市场化运营,所谓市场化,一定是有一些风险的,具体有什么风险,现在不好讲,也不能讲,一切就等时间来回答吧。2)哪些人可以参加办法中有明确规定,也就是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保险金的购买。也就是说,没购买以上两种养老保险或已经退休的,就不能购买了。3)到哪里购买线上线下都可以,线上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下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线下就是到相关商业银行去购买。4)账户管理实行个人账户制,个人养老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资...
看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单“办法”)以及其他一些相关信息,对此制度的实施,简要谈谈以下看法:
1:简析制度及相关方面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简析:
1)概念
指政FU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对此,我认为,作为普通民众,最重点的是关注“市场化运营”,所谓市场化,一定是有一些风险的,具体有什么风险,现在不好讲,也不能讲,一切就等时间来回答吧。
2)哪些人可以参加
“办法”中有明确规定,也就是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保险金的购买。
也就是说,没购买以上两种养老保险或已经退休的,就不能购买了。
3)到哪里购买
线上线下都可以,线上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下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线下就是到相关商业银行去购买。
4)账户管理
实行个人账户制,个人养老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全由个人承担,目前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今后若有调整会及时通知。
账户及资金管理由相关商业银行负责,人社部与各商业银行有专门的信息平台来统一管理。
5)税收优惠
购买商业银行什么产品由参加人决定,产品将对应着相应的利息等信息;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税率由7.5%降为3%。,确实有很大的优惠了。
6)先行城市36个
它们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雄安新区、晋城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苏州市、杭州市、宁波市、合肥市、福建省、南昌市、青岛市、东营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玉溪市、拉萨市、西安市、庆阳市、西宁市、银川市、乌鲁木齐市。
值得关注的是,太原/兰州/南京/济南/昆明五市未纳入,而福建则是全省都纳入,按照趋势,全国各地纳入也是迟早的事情。
7)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
11月23日发布了七款产品,它们分别是:中国人寿的“国寿金享宝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及“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太平人寿的“太平岁岁金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太平养老的“太平盛世福享金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泰康人寿的“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及“泰康臻享百岁B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国民养老的“国民共同富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产品的具体细节和内容还需到相关商业银行咨询,国字号银行与各地大型商业银行有哪些产品,需要实地咨询,购买者在各商业银行之间也是可以随意愿转换的,更多产品也相信会适时推出。
8)领取条件
“办法”也明确了账户采取封闭运行,也就是未到“领取”条件,将不得随意支取。
“办法”十二条规定,领取可以一次性/按月或分次都行,领取的条件有: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个人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
9)能领多少
这是所有参保人最为关心的事儿,其实,根据“办法”,是不难概算的:
所缴费用/相关产品利息/领取方式/扣除税收等这几大方面是相对固定的,买相关产品时,就可以大致计算出领取时的额度了。
2:希望带好头
作为慢慢步入老年社会的我国,养老确实是非常大的问题。适时出台这样的制度,确实有利于改善养老存在的一些问题。
除了养老,其实社保中其他项目也是存在各自问题的,但愿个人养老金能够带好头/越来越完善,然后紧接着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都可以增加实施“个人化”项目。
3:比较后再选择
在我们身边,金融产品有许多,相对于定期/活期存款,以及目前相对比较低位徘徊的股市,是不是“个人养老金”就一定具有优势或吸引力呢,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判断,点到为止,决定前多多比较与思考一下是必要的。
4:HR点到即可
通篇看完“办法”的规定,都与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若有员工问及此“办法”,或者上级领导要求宣导时,HR可以简要点到即可,也就是对“办法”以及查得到权威出处的“解释说明”等做一些宣讲,任何找不到出处的“提问或回答”都不要涉及,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让员工到相关商业银行或人社部门去咨询。
而对于多数单位来说,由于此“办法”的特殊性,完全可以不在单位内做任何宣导。
5:有何影响
要说“办法”的实施将来带来哪些影响,这真不好说。
结合现在国内国际形势/经济发展情况/疫情复杂局面等,那些躺在家里或银行里的“死钱”是需要被激活/流动起来,然后JI中起来被用于某些领域的投资,对经济发展是有好处的。
每年12000元,每月就是1000元,对收入较高的,完全没问题搞这样的个人养老投资,但对生活水平就不高,又受疫情影响就业/找工作的来说,兴许就不太感冒了。
另外,被JI中起来由某些机构用于投资(也就是市场化运营)的风险如何控制/如何保障参保人权益,配套措施也是需要健全的,否则,等风险不可控时再来想办法,就来不及了。
当然,再完善再健全的制度,也是需要人去执行的,如果监督不力/处理不严,等“养肥了”再来处理,到头来损害的还是参保人的权利。
新东西/好产品,尝鲜的人往往更受益,等各项措施都健全了,反而优惠更少,不知道这个定律在这里行不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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