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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外卖员送餐时猝死,平台却声称双方无劳动关系,HR怎么看?

2021-01-13 打卡案例 62 收藏 展开

近日43岁的饿了么骑手韩某在送单途中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饿了么告知韩某与平台并无任何关系,平台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其他则以保险公司理赔为主。新闻一出就受到大量关注,特别是骑手与平台无劳动关系更是引起...

近日43岁的饿了么骑手韩某在送单途中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饿了么告知韩某与平台并无任何关系,平台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其他则以保险公司理赔为主。新闻一出就受到大量关注,特别是骑手与平台无劳动关系更是引起热议。面对这一事件,HR你如何看待?

外卖员送餐时猝死,平台却声称双方无劳动关系,对于这一案例,HR怎么看?你如何看待骑手与平台双方之间的用工关系呢?对于这一事件产生的影响,你又有哪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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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员工关系,首要的是对劳动关系搞清楚

阿东1976刘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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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员工关系,首要的是对劳动关系搞清楚在如今这个追求风险减小,追求管理成本降低的时代。每个企业都想要的是如何减低自己的管理风险,如何降低自己的力资源成本。而外卖、快递等的骑手工作本是一种属于风险较大的工作。长期在公路上面奔跑,风吹日晒雨淋,马路杀手纵横,这个行当连买意外险估计都是属于4-6级中高级职业了。因此,大部分企业在使用这类风险较大的职业需求时,往往都采用了灵活用工我将活挂在这里了,你要做,自愿承包。也就是现在平台上说的众包形式。1、搞清楚什么是工伤?工伤应该谁负责?而是否工伤其鉴定范围其实很简单。从工伤的定义就能看出了。工伤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因此,在定义中来看,工伤必须是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那么对于受伤是否工伤的判定,最重要的就是看其是否在工作中。显然,他在...

做员工关系,首要的是对劳动关系搞清楚

 

    在如今这个追求风险减小,追求管理成本降低的时代。每个企业都想要的是如何减低自己的管理风险,如何降低自己的力资源成本。

    而外卖、快递等的骑手工作本是一种属于风险较大的工作。长期在公路上面奔跑,风吹日晒雨淋,马路杀手纵横,这个行当连买意外险估计都是属于4-6级中高级职业了。

    因此,大部分企业在使用这类风险较大的职业需求时,往往都采用了灵活用工——我将活挂在这里了,你要做,自愿承包。也就是现在平台上的众包形式。

 

    1、搞清楚什么是工伤?工伤应该谁负责?

    而是否工伤其鉴定范围其实很简单。从工伤的定义就能看出了。

    工伤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因此,在定义中来看,工伤必须是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

    那么对于受伤是否工伤的判定,最重要的就是看其是否在工作中。

    显然,他在送外卖,那肯定是在工作。因此,说是工伤那是完全可以的

    区别的是,要看谁能为他的工伤买单。现在就要看其是为谁工作了。

    也就是说工伤的判定和赔付,我们需要找到确证:受伤的时候,他是否在工作?然后要找到他为谁工作?

    这样我们才能找到谁为这个骑手买单。

 

    2、为降人资管理成本,企业往往活用用工关系。

    那么在本话题中的饿了么的骑手?是否与饿了么有劳动关系呢?

    我们先看一下,现在企业的用工方式都有哪些?

    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企业都会有不同的用工方式。有的企业总是麻烦不断,有的企业却管理轻松。

    其实这就是对于用工方式选择的不同造成的。不同的用工方式,对于劳动者的责任是不同。

那么企业一般可采用的用工方式有哪些呢?

    而按不同的分类要素有不同的类别。见下表所示,劳动用工的分类。

    企业劳动用工的不同方式:

用工模式

灵活方向

主要内容

时间上的灵活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

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综合计时制

以综合统计工作时间为主。不固定要求劳动者的连续工作时间。而要求工作的时间综合统计与任务结果。

平台化灵活用工

平台化灵活用工。如滴滴打车。

个人通过平台化寻找合作单位灵活工作,个人可以兼职、全职。平台只是作为一中转结算的中转对接站。个人与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一种管理契约。而大部分人与平台提供的业务都实行的是业务承揽模式。

平如化提供兼职人才

其实是一种人才中介平台。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寻找灵活工作的个人。

雇佣上的灵活用工

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由需求方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采购劳动力,而安排到企业特定岗位上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员工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业务外包方式

签订劳务承包协议。将某些只需要追求业务结果的业务,承包其他的企业个人完成。只按时索取成果就可。

顾问

在企业一般定位为一个职位,是属于赋予某个能专职或兼职的人的特殊职位。一般签订顾问咨询业务服务协议。这个人不属于公司,也不常出现在企业,是属于按需求出现或按需求咨询的职位。能担任顾问的人一般都是在某件事情的认知上达到专家程度。他们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其自有的专业意见,其意见以独立、中立为要求。不掺杂其他观点。

兼职

针对部分零星、简单的工作。签订兼职劳动或者劳务协议,劳务承揽协议等方式。让一个人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的职务。其范畴包括企业招聘临时工,企业内部人员主岗位职责之外兼负其他岗位的相关职责或某些任务。

实习生

针对企业校招进行实施。签订三方协议,可以通过让学生实习的方式既培养劳资感情,也能获得劳动所得。且成本较低。

退休返聘

为数十年的工作经验而聘用。签订劳务类协议。在社会保险上可减少支出。但在劳动风险上增加,工伤不易购买。尽量以商业险取代用工风险。

 

    3、该平台很狡猾的运用了众包合同关系。

    在本话题中开篇就说了,该平台说他们没有劳动关系,其依仗是什么呢?就是签的份众包合同。

    众包合同,其实也就是业务承包合同(或者业务承揽合同)在我们灵活用工的人资说法来说,其实就是业务外包的用工方式。而这种关系,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管辖,适用于《合同法》。

    承包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运输合同承运人(送车员)、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当然也如本话题中的外卖承送。你在平台上签订了承接运送这个外卖的业务,所以你得提交将外卖送到用户手里的结果。

    因此,在这里我们可以知道了该骑手是否在工作?是在为谁工作了?

    他在为自己工作。

    而平台要的只是外卖送到用户手里的结果。他并不管你怎样送。

    注:劳动关系的确立有三个要素: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解释,劳动关系的需要有以下三项: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当然,对认定的凭证也有所规定:

    (一)工资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你能提供上述的证明,也可以说你与企业之间是劳动关系。就算是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劳务合同都没有关系。

 

    那么在本话题中的骑手,我们能找到三个要素吗?能有这样的证明吗?

    很困难。

    因为平台对于骑手、对寄卖的商家来说,其实更象一个中介,一个媒婆。

 

    4、对于承揽业务者应该如何来解决工伤的问题呢?

    其实对于承揽工作者的工伤问题,国家也同样给出了解决办法。

    那就是将自己注册成为一个可以承揽某些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就行了。你可以个体工户的形式为自己购买社会保险和工伤险了。

 

    5、建议职业病的认定一定要放宽。

    职业病的认定种类现在已经有170多种类了。但显然不够。就如行政文职类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方面的职业病,因久坐或辐射,环境等造成的,无论是腰椎,颈椎,前列腺等各种病其实都与职业息息相关。但这一块国家的认定相差甚远。

    就如外卖、快递,骑手,常常暴露在天空下,其实也保不齐就是职业的原因。

    而现在的工伤更多的是对于明显的环境危害的认定,却没有其他看似安全,实则姿势久固致病的职业病认定。

    小结:

    现在的用工,企业会灵活用工,会想尽办法甩掉包袱。但作为劳动个体,我们也必须要想出个办法来如何保全自己。无论是工伤险还是意外险,该投入的还是要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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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人道,鬼道都不如。

秉骏哥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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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情况确实不少,但经媒体报道后,紧接着多少还有一些改善或弥补,但今后面对这类事件,是否有收敛或者是否变得更有艺术、更有高超来应对就不得而知。所以,对这类事件,除了痛恨、婉惜之外,我想说:1、流氓公司总会有  今天是饿了么欺负员工,前面有京东奇葩广告,还有四川某企业要求员工签奋斗者协议,也有阿里被主管部门多次约谈,等等。  不管是经营,还是业务、广告,还是管理员工等各方面,国家、行业或地方等都有许多法律法规,如果在股市里走过的人都知道,证监会经常就会对一些有违法违规的上市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等。要说这些违法违规公司、法人不清楚相关规定,那是百分百骗人的,然而为什么总是要做出这样那样违法违规的事情呢。  说到底,就是一个字利,如果利益够大,一切规定在他们眼中都是可以越过的。有这样思想或行为的企业管理者真不在少数,是值得整个社会和全体公...

  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情况确实不少,但经媒体报道后,紧接着多少还有一些改善或弥补,但今后面对这类事件,是否有收敛或者是否变得更有艺术、更有高超来应对就不得而知。所以,对这类事件,除了痛恨、婉惜之外,我想说:

1、流氓公司总会有

  今天是饿了么欺负员工,前面有京东奇葩广告,还有四川某企业要求员工签奋斗者协议,也有阿里被主管部门多次约谈,等等。

  不管是经营,还是业务、广告,还是管理员工等各方面,国家、行业或地方等都有许多法律法规,如果在股市里走过的人都知道,证监会经常就会对一些有违法违规的上市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等。要说这些违法违规公司、法人不清楚相关规定,那是百分百骗人的,然而为什么总是要做出这样那样违法违规的事情呢。

  说到底,就是一个字“利”,如果利益够大,一切规定在他们眼中都是可以越过的。有这样思想或行为的企业管理者真不在少数,是值得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认真对待的。

2、九个手指头与一个手指头的关系

  在辩证理解或认识社会正反面现象时,前辈们就曾经准确提出,推动或促进社会向正面或光辉灿烂方面发展的积极方面,正常情况下在整体社会上占据着90%,但是,仍然存在着违反人类或大多数人期望发展的现象,这些负面的东西大约有10%左右的比重。

  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宣传正能量,维护或稳步提升90%这个比重,这个比重如果更高,那么,社会发展越快,人们物质或精神生活越高。另一方面,我们要想法限制那10%的抬头或比例扩大,也不能因为存在着这10%的东西,就怀疑甚至推翻90%方面的贡献和主流。

  但是,好事难出门,坏事传千里,人们也有“一丑盖百好”“一旦是贼就永远是贼”的世俗观念,所以,在社会、国家、企业、个人的发展中,仍然要重视这10%负能量的东西,它正如弹簧一样,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你对它视而不见,它也对你视而不见。

3、守法,是因为压力还是?

  看看饿了么前后两次的做法,即2千元与60万元的天壤之别;也可以回忆一下京东前后两次道歉,区别是不是也是大大的。

  不想说这些属于那10%范围内的行为多么无耻,更不想说在社会各界压力下做出第二次相对合法的行为的“守法之举”,只想说:

  你们良心被狗吃了?如果媒体不报道难道就那么过了?你们认为弱肉强食才得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

4、还人道,鬼道都不如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死不能复生,特别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倒下,全家人的生活甚至信念都没有了着落,即使是乡里相邻,遇到红白喜事,一家人也会伸出几百元不等的心意,如果是家里稍微宽裕或在做不错生意的,八百上千甚至上万元的深情也是不少见的。

  然而,面对曾经为自己收入、利润做出贡献的员工,离世后,不但说“与自己无关”,只提供人道二千元,偌大的公司,这样的行为,简直是在打逝者家属的脸,心狠到什么程度的人,才会有如此的举动。

  还说这是人道主义,简直在丢主义的脸,我认为,连鬼道都不如,即使是鬼,也没这么狠心。人都死了,家属的心也已经伤透了,在实在挺不过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才做出的60万元抚恤金,实在是不值得我们细看,因为仍然是抚恤,而不是“工伤”这个层面应尽的责任。

  稍微了解劳动法的都知道,员工在为你事实上劳动和工作着,受你制度约束,你发员工工资,已经是劳动关系了,不管有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双方都是受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的。已经这样不要脸了,后来又恬不知耻的想把脸要回去,朋友,您会答应吗?

5、一个手指头(one finger)频道,真该有?

  在电视、网上或其他媒体上,偶尔也能曝光属于10%方面的内容,有环保的、有产品质量的、有侵害员工权利的、有盗抢打砸杀的,有黄赌毒的,等等。

  虽然这些报道时而会有,但报道这些事件的单位或部门,其主要职责绝不是这里,这些事件的报道,占据他们所报道全部事件的比例又有多少呢?你敢说有10%吗?想想新闻审核审批,就知道,即使报道这些,也是在广度、深度以及语言文字等方面有人在考究和分寸把握的。

  即便是网络速度快,只要是事实,不去捏造或夸大,就可以传播,但在“不信什么”“不传什么”的宏观要求下,谁又敢那么胆大或直抒胸意、真情真事表达呢?

  如果有那么一个只报道这10%内容的渠道,让那10%尽量全部的出现在人们面前,形成全民的监督压力,让10%不断缩小,社会的进步是不是会更快更高更强呢?

 

  法制,不是各方自觉行为,如果能自觉,还需要法制?唯有以“现场”来办公,类似本案的欺弱之事才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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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活着,是为了好好的活着

sunny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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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都有一种怒其不争,为什么到了现在这个时代了,还有人在用自己的生命去换钱。这次我不想跟大家聊,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去索赔,也不聊,作为HR应该怎么去为企业做好灵活用工预防风险。因为我觉得有更重要的问题要跟大家聊,之前在三茅有分享过一篇《工作不值得拼命,人间很值得》,这次我还想再聊聊这个话题:我们活着,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社会地位,更不是为了让别人幸福,而是为了好好的活着!这个话题一聊起来,就感觉心里沉甸甸的,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一个中年男人,他有漂亮贤惠的妻子,有乖巧可爱的女儿。在他的结婚纪念日当天,他约好妻子一起浪漫晚餐,他还用心准备了礼物一条比较贵重的项链,这是他分了十二期还贷买的,为了感谢妻子对家庭的付出、对自己不离不弃的照顾和包容。下班后本应该去约会的他,又去了应酬酒局,可惜这次猛灌酒的自己没有打动客户,还让客户很反感愤而...

       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都有一种怒其不争,为什么到了现在这个时代了,还有人在用自己的生命去换钱。这次我不想跟大家聊,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去索赔,也不聊,作为HR应该怎么去为企业做好“灵活用工”预防风险。

        因为我觉得有更重要的问题要跟大家聊,之前在三茅有分享过一篇《工作不值得拼命,人间很值得》,这次我还想再聊聊这个话题:我们活着,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社会地位,更不是为了让别人幸福,而是为了好好的活着!

 

        这个话题一聊起来,就感觉心里沉甸甸的,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一个中年男人,他有漂亮贤惠的妻子,有乖巧可爱的女儿。在他的结婚纪念日当天,他约好妻子一起浪漫晚餐,他还用心准备了礼物一条比较贵重的项链,这是他分了十二期还贷买的,为了感谢妻子对家庭的付出、对自己不离不弃的照顾和包容。

        下班后本应该去约会的他,又去了应酬酒局,可惜这次猛灌酒的自己没有打动客户,还让客户很反感愤而离开了。他很失落,这时候收到女儿的信息说“老爸,要加油”,刚想要放弃的心立刻被激活,他狂奔追向客户车,在奔跑的过程中,好几次都感觉坚持不下去了,一想想家人对他的期待,他强撑着继续奔跑,几次差点被车撞了。可能是他感动了上天,客户的车遇到红灯停了下来,他追了上去。他跪在地上恳求“今天是我结婚纪念日,我违背了与妻子的约定,伤了她的心,不顾家人失望来的这里,请给我一次机会”终于客户同意再考虑一下。

        他强忍着身体的不适,打了车去赴约,刚到公司附近,他忍受不了胃里的翻腾,下车一阵呕吐,然后体力不支,倒在路边。他躺在地上望着天空正在放的烟花,这会女儿打来了电话,告诉他赶紧去哄妈妈,他回答,我已经在路上了马上到。

       突然,他发现公司明天活动的巨型海报一个角没固定好掉了,这次活动对公司很重要。他挣扎的爬起来,跑到楼顶,去弄海报,结果他从楼上摔下来,死了。

       死后,他被判下地狱,原因是他自杀死亡的。

       他反驳:我不是,我只是为公司弄海报失足掉下楼,并没有自杀。

       判官:这种事你干嘛要做呢,你是超人么?

       他说:我只是觉得自己该做。

       判官:我看你是很久之前,就缜密的准备好了自杀吧。

       他:什么,没有啊。

       判官:过去的两天,你只睡了两小时,吃了两顿饭,而且还是方便面,水分就靠碳酸饮料,是想靠狠狠虐待自己好寻死吗?

       他:没有,我只是为了准备当季的销售太忙了,才这样的。

       判官:你还曾经大量服务药物啊。

       他:那.....那是脂肪分解药物,我老婆总是让我减肚子。

       判官:健身卡办了6个月,你去了几回?

       他:去了两回,太忙了我。

       判官:过去的10天,你没有哪天不喝酒的么?

       他:都是为了应酬,没办法。

       判官:你这辈子喝下的酒里,混合酒35800杯,洋酒23503瓶,白酒、啤酒算上差不多是太平洋的三万分之一了,你有脑梗、心肌梗塞、肝硬化、高血压、高血脂、再加上痔疮身患15种疾病,为什么还对健康问题坐视不理?你这摆明了,就是自杀!

       这一刻,这个中年男人悔恨、内疚、痛哭流涕,嘴里不断的叨叨着:不...不是这样的...我不想死...我还有70岁的老父亲、从来没有工作的妻子,不到10岁的女儿,需要我照顾.....

 

        可能,饿了么的这位骑手韩某,他也有这样那样不得已的苦衷,导致他只顾拼命的工作,没有顾及自己的身体健康,所以才导致猝死。前段时间,拼多多一个23岁的女孩同样也是猝死在凌晨一点半回家的路上。日前,DT财经也发布了一个数据:上海白领体检异常率99%,皮肤问题、抑郁、肠胃问题、睡眠问题、脱发是年轻人最大的困扰,透支身体换钱,似乎已成常态。


        我想说,生命如果没有了,钱还有什么用呢?还是你想前半生用身体换的钱,后半生在医院里花呢?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说:不懂爱自己的人,也无法爱别人。作为父母最欣慰的就是看着孩子快乐的过日子,作为妻子最幸福的就是有丈夫的陪伴,作为孩子最快乐的就是在父母关爱教育下成长,金钱是很万能,但是买不到这些。

 

       作为职场人,我是80后,快奔4的人,也懂成年人的不容易,也经常有焦虑的时候,我们可以用青春去努力、去拼搏,但不只是为了挣钱谋生,也是为了满足幸福感,得到归宿感。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力而为!

       尽力而为是,30分钟的路程,咱们就30分钟到达,不要不顾生命安全去争抢那一两分钟;

       尽力而为是,不管饿不饿,到点了就要吃饭,不管累不累,到点了就要休息,不要加班到凌晨,工作永远都做不完;

       尽力而为是,身体出现问题就该请假去看医生,不要问百度就乱吃药,不要硬撑,不要觉得年轻人就不会得病;

       尽力而为是,承认自己也有不行的时候,坦然面对平凡的自己,不要靠压榨自我以求生存。

       尽力而为是,......

       尽力而为赚到的钱,可能不多,那咱们可以少买一包,少喝一瓶酒,少买一件衣服,少出去吃顿饭......


       作为HR,我倡议大家以后只招“尽力而为”的员工,不要找那种动不动就要为工作拼命的员工,因为他们一旦出问题,你怎么面对公司,怎么面对家属,就算处理得再人道主义,你也会背上很沉重的心理负担。

 

       作为企业,我们不要动不动就996、007,因为当一个企业说“加班是一种福报”,我们会当作笑话,但当所有企业都这样说,我们就会当作信仰。试想一下所有人每天的时间只用在工作上,那样的社会也会很混乱的,还会有更多失业的人,所以我们国家也倡导企业实行双休,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制定法定节假日。作为知名企业更应该有社会担当,而不是成为恶劣大环境的始作俑者。企业文化,除了狼性、拼搏、客户第一,也应该增加珍爱生命的内容。

       有名的“霍桑实验”(忘了的百度哦)它告诉我们:员工不只是受金钱刺激的“工具”,个人心态好坏,对积极性起重要作用,忽视员工的身心健康,过劳工作,反而会创造更少的价值。

       所以,我的公司会永远坚持955,让所有员工在打拼的时候,也要有自己的生活,我要教给他们的,不是怎样做招聘,怎样做方案,而是要教给他们怎么样“偷懒”,怎么样提高自己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之余还能够快乐生活。

 

       最后,我想说,忘掉那些“不成功,我活着就毫无意义,不成功,我付出就一无是处”的毒鸡汤。我们愿意奋斗,因为这个过程,能让我们获得价值感,但是生命是凌驾于任何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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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守护“骑手”之殇》

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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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还原】2020年12月21日,北京43岁的外卖骑手韩某骑着电动车,通过蜂鸟众包App进行着日常的接单配送工作。在送第33单的路上,他却倒下了。韩某的妻子王某表示,丈夫倒地猝死后,还因4单没送而被平台罚款。他们夫妻俩系山西洪洞人,2020年2月来到北京谋生,因家中有务农的双亲和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需要养活,他们不得不选择耗体力的高工资职业。韩某去世后的半个月内,家属一直在追究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他们认为,韩某是在工作时间发生的意外,应该属于工伤。对此,1月4日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回应,韩某与平台并非雇佣关系,他们只愿给予家属2000元的人道主义费用,你如果不能接受的话,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任何一个自然人都可以注册使用‘蜂鸟众包’App,在注册时,平台都有相关的提示,如果不能接受,可以选择不再注册,如果一旦接受,则表示认可平台的相关约定。骑手...

【事件还原】    

        20201221日,北京43岁的外卖骑手韩某骑着电动车,通过“蜂鸟众包”App进行着日常的接单配送工作。在送第33单的路上,他却倒下了。韩某的妻子王某表示,丈夫倒地猝死后,还因4单没送而被平台罚款。他们夫妻俩系山西洪洞人,20202月来到北京谋生,因家中有务农的双亲和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需要养活,他们不得不选择耗体力的高工资职业。韩某去世后的半个月内,家属一直在追究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他们认为,韩某是在工作时间发生的意外,应该属于工伤。

        对此,14日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回应,韩某与平台并非雇佣关系,他们只愿给予家属2000元的人道主义费用,“你如果不能接受的话,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任何一个自然人都可以注册使用‘蜂鸟众包’App,在注册时,平台都有相关的提示,如果不能接受,可以选择不再注册,如果一旦接受,则表示认可平台的相关约定。骑手在选择从事这一职业时,应对自身的情况做一个风险评估,反之则视为接受这一风险。”

        除此之外,韩某唯一的保障就是自费购买的1.06元意外险。家属提供的保单资料也显示,被保险人为韩某伟,投保了一份1.06元的旅行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间1天(自2020122109时起至2020122123时止)。按照保险协议规定,韩某猝死身故只能获赔3万元。

 

 【法律争议】

外卖平台对骑手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隶属于配送平台的全职骑手“专送”模式,一种是通过平台自行注册的兼职骑手,即韩某伟使用的“众包”模式。专送模式一般没有劳动关系的分歧,而众包下的骑手与平台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案例中,平台方提出:注册成为骑手时,用户须选择“已阅读并同意《蜂鸟众包用户协议》”,其中就明确提到:用户与蜂鸟众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骑手是按照平台的指令、管理来提供服务的,收入也是根据平台规定进行分配,二者之间理应是有劳动关系的。“平台方表面上是信息提供者,提供信息给用餐者、供餐者和骑手,但实质上是利用平台优势,把自己定位为信息撮合方,规避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主体的用工义务。”韩某与平台具有人身和经济的从属性,两者是劳动关系认定中“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能因为韩某与平台并非完全对应《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形式,就以此否定“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但也有相关法律专家认为:在韩某事件中,骑手和平台之间并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和支配关系。众包模式下,骑手的劳动过程和劳动参与与否都是由其自主来确定,骑手可以自由选择登录和接单时间,有一定的支配力,所以骑手和平台并不形成劳动关系。

 

 【时代呼吁】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新的用工形态层出不穷,也由此产生了许多网约工,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骑手、网络主播等等。他们多数以“零工”的形式,成为了共享经济快速发展的有生力量。尤其在疫情期间,我们更是体会到“骑手”的努力,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方便和保障。我们可以足不出户享受他们的劳动带来的美好。但是也越来越多的会看到“限时配送”等越发严格的监管措施,许多骑手不得不闯红灯、逆行以更高风险的动作应对平台近乎严苛的处罚。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合意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一方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监督和管理,用人单位一方给付报酬、提供劳动保护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和人身从属性的权利义务关系。

 

        假如我们认定为劳动关系后,将会出现社会保险缴纳、书面劳动合同、工时与加班、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限制等一系列严重法律后果,有时这些后果超过了当事人和社会的预期,导致裁判机关在认定劳动关系时也存在顾虑。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娄宇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具有不确定性,这实际上为平台企业和网约工都带来了麻烦,网约工无法享受劳动者的保障自不待言,而对于企业而言,一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也面临着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按照社保标准支付待遇等等很多问题,最后造成劳资“双输”的结果。

        在此背景下,外卖骑手通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其劳动权益的难度加大。现行法中,工伤保险缴纳的前提依然是“职工”,外卖骑手作为“灵活就业人员”难以加入城镇职工保险获得制度性工伤保障。

        对于骑手的工伤保障问题,最理想的解决办法是将社会保险参保关系与劳动关系“松绑”,创新参保险种和缴费办法。可以考虑先强制平台企业为外卖骑手等网约工参保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原因在于这两项社会保险险种对网约工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保障最为重要。

        毫无疑问,工伤保险是为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障最好的方式,外卖骑手在工伤风险方面与一般劳动者并无区别。我们期望可以从立法的角度和健全社会保险法关于工伤保险的实施条件方面,能够早日实现对更多“骑手们”提供更加全面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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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必然内卷的三个原因

大川ho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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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川说量子HR】最近事情比较多,所以我评论其实更新得并不多。但是互联网大厂最近不断出现员工身亡的案例,不论是腾讯系的pdd还是阿里系的饿了ma,都无法幸免。我有个很悲观的观点,这可能是必然会发生的偶然事件。必然指的是互联网公司当下面临的竞争挑战和管理应对,如果韩某没有猝死,也还会有李某、张某;偶然则指的是不幸降临到韩某身上,其家庭未来将面临诸多困难。之所以说互联网的必然内卷不可避免,可以归结为以下三条原因:一是由互联网信息经济模式和内卷竞争思维方式所共同决定的。这些年,大家对互联网信息经济唱赞歌的多,却很少关注它对于底层人民谋生方式的冲击。举个例子,早十年前,我身边读书不太好的朋友普遍为自己中年以后的职业生涯留了相似的退路:男的会说万一自己干不动的就去开家小餐馆、小食摊或者胭脂店,女生则会要自己开个花店或者咖啡吧。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要建立在服务信息被区...

【大川说量子HR】 

最近事情比较多,所以我评论其实更新得并不多。但是互联网大厂最近不断出现员工身亡的案例,不论是腾讯系的pdd还是阿里系的饿了ma,都无法幸免。我有个很悲观的观点,“这可能是必然会发生的偶然事件”。必然指的是互联网公司当下面临的竞争挑战和管理应对,如果韩某没有猝死,也还会有李某、张某;偶然则指的是不幸降临到韩某身上,其家庭未来将面临诸多困难。

 

之所以说互联网的必然内卷不可避免,可以归结为以下三条原因:

一是由互联网信息经济模式和内卷竞争思维方式所共同决定的。

这些年,大家对互联网信息经济唱赞歌的多,却很少关注它对于底层人民谋生方式的冲击。举个例子,早十年前,我身边读书不太好的朋友普遍为自己中年以后的职业生涯留了相似的退路:男的会说万一自己干不动的就去开家小餐馆、小食摊或者胭脂店,女生则会要自己开个花店或者咖啡吧。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要建立在服务信息被区域割据的基础上的;即只有在小店周围的消费者选择有限的情况下,大家是为了图方便,才给这些小店留下了生存空间。但这个模式在现在已经行不通了。因为社区团购、区域配送、前置货仓和中央厨房等等,已经把这些空间挤压得越来越小。以前的信息门槛,才是造就大家可以持续这种“小富则安、田园牧歌式”生活模式的基石,你可能只有服务好周边的几个高净值客户就可以了。但在今天,即使你的花艺能力再强,厨艺功夫再好,做生意再和气生财,还是架不住信息时代带来更多竞争者的负面影响:本来你可能只有做到方圆5公里花艺No1就ok了,但现在必须做到20公里范围内;本来你的热炒菜大家都赞不绝口,但经不住中央厨房的半成品配送到店后经过微波炉加热,成本才只有你的1/4。有个企业的价值初心叫做,“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但现在却沦为了流量贩子……我这几年看西方的管理著作,很多都提到community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但国内有这个意识的却很少。上个月李国庆转的那张图,从一定程度上来看,是有道理的。

西方对于这种利基niche市场,大公司往往是不屑一顾的,而我们却巴不得都把它们全部攥在手里。(这让我又想起三年前太钢搞了一炉的圆珠笔尖,足够国内用两三年,一下子把日本和瑞士两家百年企业搞倒闭了。)

 

二是由互联网大厂伦理认知低下所决定的。

如果说起大学商科课程我当年最不喜欢的课,我一定选企业伦理。但现在的我,越发觉得企业伦理在商业社会、企业家认知中的重要性。如果说,流量占位会影响到社会生态,也许大厂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影响后果,那么通过平台和灵活用工的幌子,来算计员工、推卸责任、甚至牟利,那就是赤裸裸的伦理缺位、只服务利润的企业行为了。曾经跟郭文龙老师交流过,才知道法院现在要面临的劳资纠纷处理压力竟然是如此之大。好些大厂都聘了许多法律、人力专家,甚至是曾经在体系内呆过的人员,他们的重大业绩就是如何从法律关系上和诉讼纠纷中来撇清用工单位的责任。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但就韩某的这个事件来说,从情理关系上来说,饿了么和蓝骑士就是雇佣关系,不是雇佣关系,你凭什么考核监督送餐的准点率?但专家们就偏偏能从法律上把两者从表面包装成了业务合作、发包和接单的关系。里面不仅仅是用工主体企业做了筹划,就连发包流程、合同条款和税收等方面都有涉及。(内幕太黑暗,不想具体谈,看一下几张图就ok了)

这就让法官很憋屈,正义点的想按照情理来判,就一定会被大企业的法务攻击成不讲法治。大家都知道,高铁事故、建筑工地伤亡,包括多年前上海的1115,一条人命没有百把万,根本解决不了。但为什么饿了ma在开始阶段,很笃定地只愿意赔2000?就是因为他们把法律当成了维护自己不正义目的的工具,而且对此有恃无恐。

更过分的是,蓝骑士每天是要交3块钱给自己买保险的。但即使是这笔钱,饿了ma也动了歪脑筋,只有1.06被用来实际支付保费了,那么剩下的2/3的金额,是被经手人拿了回扣还是被企业当成了利润?要知道,蓝骑士有300万之多,每人一天被贪2块钱,一年就是(3-1.06)*300W*365=21.24亿了。

好在,1月8日饿了ma已经向记者回应称,会向意外身故的蓝骑士韩某提供60万元抚恤金。不仅如此,今后平台猝死保障额也会统一提升至60万元。但这是在外在舆论下的被迫自我觉悟,虽然也算是一种进步,但你觉得够了吗?我反正觉得不够。

 

 三是由企业所处社会阶级日益固化的窘境所决定的。

不知道大家对10年前富士康的13连跳事件是不是还有印象。其实,那时候的华为也有床垫文化,也有过劳死,胡新宇等人还被网络追踪报导了。但为什么富士康反而受到持续关注,最后甚至导致郭台铭搬厂去印度和郑州了呢?就是因为,在华为发展有前途,拿钱换命,如果存在一飞冲天的可能性,老百姓普遍比较能够接受。而在富士康打工,一年才能挣多少钱,即使每天加6个钟的班(已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了),也就不过万把块钱。如果某位员工表现优越,成功花了5-6年时间,从员升到师,甚至成为了专理,一年收入也买不了深圳一个厕所。所以,传统行业老板讲究狼性管理,风险就特别大,不但员工不容易认同,吃瓜群众也不认同。

 

对于初入职场的HR来说,要深刻理解这些可能会影响管理的要素,要知道“投鼠忌器”,慢慢“抽丝剥茧”,不要“照搬照抄”别人家的管理方法。领导者要以追随者为前提,否则光杆一个,或者身边都是拆台的,你又怎么能成事呢?

 

用量子思维和中国智慧,更好地管理、成就更好的自我。

文|大川,企业管理咨询顾问兼私董会教练,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外聘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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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事件的预防、规避和解决

吴西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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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社会热点的纠纷不同,饿了么的这件事的争议,是在于处理的问题,而不在于前期的规避。也就是说,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上来说,饿了么已经竭力避免纠纷了,但过犹不及,当其自身没有承担对应的责任的时候,问题只会更大一些。先看看饿了么如何预防和规避劳务纠纷的。饿了么通过灵活用工的方式,来规避劳务纠纷。饿了么之所以在事件赔偿中,受到争议的点是饿了么表示和多方没有劳务关系。大家觉得大街上这么多蓝骑手在奔波,竟然被告知和饿了么没有劳务关系,当然心里难以接受。但事实上确实是,饿了么和骑手之间,仅有劳动关系,而骑手和对应的签约单位相当于不同的人力资源机构,有的是劳务关系。即饿了么是用工单位,其他人力外包服务机构是用人单位。灵活用工有很大的好处,尤其是对于拥有数十万骑手的饿了么这类的公司,如果全部是饿了么自身的员工,他的管控成本和潜在风险是非常大的很多企业应用劳务外包单位...

和其他社会热点的纠纷不同,饿了么的这件事的争议,是在于处理的问题,而不在于前期的规避。也就是说,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上来说,饿了么已经竭力避免纠纷了,但过犹不及,当其自身没有承担对应的责任的时候,问题只会更大一些。

 

先看看饿了么如何预防和规避劳务纠纷的。饿了么通过灵活用工的方式,来规避劳务纠纷。饿了么之所以在事件赔偿中,受到争议的点是饿了么表示和多方没有劳务关系。大家觉得大街上这么多蓝骑手在奔波,竟然被告知和饿了么没有劳务关系,当然心里难以接受。但事实上确实是,饿了么和骑手之间,仅有劳动关系,而骑手和对应的签约单位——相当于不同的人力资源机构,有的是劳务关系。即饿了么是用工单位,其他人力外包服务机构是用人单位。

 

灵活用工有很大的好处,尤其是对于拥有数十万骑手的饿了么这类的公司,如果全部是饿了么自身的员工,他的管控成本和潜在风险是非常大的——很多企业应用劳务外包单位,最初和最大的诉求,就是在这最大的可能性上保证企业的用人的灵活性,确保企业的人力资源风险压降到最低。这件事上非但是并没有什么争议,在未来也将越来越被认同,尤其是会更多的向中小企业进发。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显然是最好的选择。

 

那骑手出现这样的事,责任在谁、或者说应该找谁?理论上来讲,分为两种情况,如饿了么对骑手有非法要求或者侵权等,在骑手猝死过程中,有不当的举措,那就需要饿了么来负责。但如果是在工作中猝死,但饿了么没有不当举措,那理论上是应该由用人单位而非用工单位承担的。也就是说,出来处理这件事的,应该是对应的签约的单位,否则,对饿了么也是不公平的。

 

当然,饿了么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也存在不当行为,虽通过新闻难以看到猝死的细节和具体原因,但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毋庸置疑的有必要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就包含了保护劳动者的责任。所以,饿了么的两千块钱的所谓的人道主义赔付,以及及时的与自己撇清,就显得格外的不人道了。从企业的责任来看,需要企业承担真正的人道主义,从企业作为用工单位的角度来讲,一直身着蓝色工装的人倒下,企业没有一丝一毫的痛惜,也非常的不合适。而之后在舆论的重压之下的六十万,也显得非常不情愿。所以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讲,除了规避风险外,我们还要学会如何处理和应对可能风险。

 

对于企业来讲,还需要企业更多的承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此外,企业的行为,也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长远发展。短期主义、短线利益、部门各自为战等带来的,一定不是对企业的效益的创收,而是对企业名誉的受伤。试问,如果所有的灵活用工,对企业不再有任何感情和期待,那对企业是好事吗?当然不可能是。最关键的是,在很多劳务纠纷上,用工企业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不能觉得有灵活用工的挡箭牌,就可以全身而退。

 

对于个人来讲,具备更多的法律知识和常识,尤其是涉及到我们每位员工自身利益的知识和常识尤为重要。合同和谁签订,保险如何缴纳,享受怎样权益,拥有哪些权利,规避哪些风险,这些是都需要员工主动了解的——我们不能期待每个企业都尽到责任,那就必须做到自己对自己负好责任。不是说灵活用工不可靠,而是哪怕是其自有的用工,君不见,某多多在员工猝死后的行动,也未必就好过哪去。

 

保护自己,靠法律,靠企业,也靠自己懂法律、用好法律,也靠自己了解企业、足够优秀到可以选择更靠谱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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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一字之差大不同

丛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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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详情先回顾:据新闻报道,山西人韩某伟是一名饿了么骑手,2020年12月21日,他在送单途中猝死。妻子称,事发后,因4单没送丈夫还被罚款。通过网上披露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给韩某伟出具的《死亡证明书》上可知,韩某伟的死因经过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现场勘查以及尸体检验,确定韩某伟的死因为猝死。后续报道显示,虽然韩某伟是饿了么骑手,但是韩某伟平时通过蜂鸟众包接单,饿了么工作人员表示,他和平台没有劳动关系,只能给予2千元人道主义赔偿。通过媒体披露的蜂鸟众包与骑手之间的合同约定条款截图可知,蜂鸟提供的仅是信息撮合服务,并不存在任何劳动/雇佣关系,虽然蜂鸟众包会给骑手发放资金奖励,但是这种资金奖励不属于薪资,不等同于骑手与蜂鸟众包之间存在劳动/雇佣关系。有的人可能会问了,为什么饿了么会通过蜂鸟众包来找骑手?而且为什么蜂鸟众包千方百计地在合同中撇清与骑手之间的劳动关系?...

 一、案例详情先回顾:

     据新闻报道,“山西人韩某伟是一名饿了么骑手,2020年12月21日,他在送单途中猝死。妻子称,事发后,因4单没送丈夫还被罚款。”

       通过网上披露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给韩某伟出具的《死亡证明书》上可知,韩某伟的死因经过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现场勘查以及尸体检验,确定韩某伟的死因为——猝死。

       后续报道显示,虽然韩某伟是饿了么骑手,但是韩某伟平时通过蜂鸟众包接单,饿了么工作人员表示,他和平台没有劳动关系,只能给予2千元人道主义赔偿。

       通过媒体披露的蜂鸟众包与骑手之间的合同约定条款截图可知,蜂鸟提供的仅是“信息撮合服务”,并不存在任何劳动/雇佣关系,虽然蜂鸟众包会给骑手发放资金奖励,但是这种资金奖励不属于薪资,不等同于骑手与蜂鸟众包之间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有的人可能会问了,为什么饿了么会通过蜂鸟众包来找骑手?而且为什么蜂鸟众包千方百计地在合同中撇清与骑手之间的“劳动关系”?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其实饿了么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做出了回答——就是为了不与骑手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要回答蜂鸟众包为什么会在合同中撇清与骑手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呢?那是因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真的有很大区别,且听我下文仔细与您分解。

 

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

     (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定义不同: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劳务的一方提供劳动活动,而需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也无须受限于劳动法强制缴纳社会保险。

        在劳动关系中,适用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劳动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负责工伤等。

      (三)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不同:

        劳务关系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者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者组织。

     (四)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主体地位不同:

        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地位平等,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

         劳动关系雇主和员工之间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员工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员工与雇主之间除了隶属关系之外还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

      (五)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待遇不同:

        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按照双方约定给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

       (六)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合同形式不同:

       劳务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一般称为承揽合同,劳务关系合同可以书面约定也可以口头或其他形式约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没有固定的格式,没有必备的条款,其内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由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可知,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订立。除此之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可知,劳动合同有很多必备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七)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劳动工具提供方式不同:

      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方一般只提供简单的劳动力,在需要生产工具时,也是自备,工作场所根据提供劳务的需要随时变动。

       劳务关系中员工在雇主提供的劳动场所工作,劳动所需工具及劳动保护工具依法由雇主方提供。

 

       回到饿了么骑手的案例上,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根本的条件是:是否具有从属关系。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不平等的,雇主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力,即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事,提供劳动时,要按企业的要求来达成劳动成果。劳动者相对于雇主的从属关系,正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而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提供劳动成果的劳动者,不必受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只需按要求提供劳动成果即可。

       比如,在本案例中,还原一下骑手的工作场景:韩某伟自有运营车辆,饿了么公司请韩某伟完成送餐任务,饿了么只对韩某伟是否按要求完成餐点的递送进行管理,至于饿了么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对韩某伟并没有约束力。给韩某伟安排工作的,是饿了么app,饿了么公司与韩某伟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饿了么工作的报酬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算,如果大家看一下饿了么app,给骑手的费用就是服务费性质,不是工资。

      从形式上讲饿了么平台与骑手之间是劳务关系,但是为什么饿了么公司不愿意与骑手建立劳动关系呢?因为建立了劳动关系,除了约定的薪水之外,饿了么公司还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韩某伟案例中,如果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工伤,要结合实际情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看。

      但是我们必须要知道,只要确立了劳动关系,工作中受伤或身亡,符合工伤条件,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待遇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也没有及时为劳动者申报工伤,那么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

       Tips1:在现实用工场景中,骑手与送餐平台之间的关系形式上看起来符合劳务关系范畴。

       Tips2:在劳务关系可以帮助送餐平台节省大量用人成本及避免承担不必要风险前提下,送餐平台肯定会选择以劳务关系来协调与骑手之间的关系,而有意回避与骑手建立劳动关系,这是相关企业只站在自己角度考虑而有意规避企业社会责任下的选择,劳动者在选择雇主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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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关系敲响的警钟

崔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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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互联网行业里几个先锋企业纷纷出现负面新闻,无论是某多员工猝死还是今天案例的骑手猝死,一时间互联网的工作模式被推上风口浪尖,资本压榨论频频被拿出来讨论,而某公司越来越多的事情被牵扯出来,更是热搜不断。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我们谁也没有答案。如果生活有更多的选择,没人不想以体面、舒服、安全有保障的方式去赚钱。甚至那些吐槽996违法让却依然未离开的人,总有一部分是基于薪酬收入的选择。而作为以劳动力换取剩余价值的底层人民,失去生命却没有保障,这是舆论发酵的主要原因。因为网友们发挥着同理心,转换了立场。作为HR,富有同理心可以更好的关怀员工,传递企业价值,提高员工归属感,而这是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对于想要节省人力成本和规避自身风险的平台型互联网公司,将低价值岗位采用外包制的方式屡见不鲜,而外包人员并不是自己的员工,一切的温情与关怀都不属于外包人员,从所谓人道主义的2...

       最近互联网行业里几个先锋企业纷纷出现负面新闻,无论是某多员工猝死还是今天案例的骑手猝死,一时间互联网的工作模式被推上风口浪尖,资本压榨论频频被拿出来讨论,而某公司越来越多的事情被牵扯出来,更是热搜不断。

       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我们谁也没有答案。如果生活有更多的选择,没人不想以体面、舒服、安全有保障的方式去赚钱。甚至那些吐槽996违法让却依然未离开的人,总有一部分是基于薪酬收入的选择。而作为以劳动力换取剩余价值的底层人民,失去生命却没有保障,这是舆论发酵的主要原因。因为网友们发挥着同理心,转换了立场。

       作为HR,富有同理心可以更好的关怀员工,传递企业价值,提高员工归属感,而这是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对于想要节省人力成本和规避自身风险的平台型互联网公司,将低价值岗位采用外包制的方式屡见不鲜,而外包人员并不是自己的员工,一切的温情与关怀都不属于外包人员,从所谓人道主义的2千元里,也透露着满满的冷漠与赤裸。它充分利用了用工制度,却不符合人情伦理。

 

       关于外包制,与我们通常认知的劳务派遣异曲同工。劳务派遣是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工作,这也是平台说自己与该骑手没关系的依据点。这样的方式满足了平台型企业飞速发展所需的大量人力,同时又减轻了企业负担,是平台型企业惯用的雇佣手法。从企业自身需求出发,我们没有指摘的必要。毕竟除了争分夺秒的骑手采用外包,连招聘专员都会开放外包岗位,且绝无转入编制的机会。

 

       因此,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骑手们无从选择,只能被迫接受这样的用工方式,因为你不做有更多的人在排队,等待进入,这是现实的残酷。那么作为HR来说,我们要先摆正自己的位置,再决定自己的行动。关于HR身份定位无外乎这两种情况:实际用人公司的HR和外包公司的HR。

       1、作为实际用人公司的HR

       在满足企业节省成本的要求时,也要关注和预判用工风险,提供防范措施,建立保障机制。即便无法扭转因平台机制留下的诟病,但将业务操作与安全规范相结合,把控人力风险,公开透明赔偿机制也很有必要。所谓“先礼后兵、丑话说在前头”,很多事情预先设想和安排,才能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有效地解决,当然如果给予真正的人道主义关怀更能树立企业好形象。

       同时,自身在与外包公司签订合作合同时,也应对人身安全和事故处理做严谨的约束和规范,从监督的角度出发,向外包公司提出要求,以此避免由于人身伤害发生而影响企业声誉的情况。这是对企业用工保障的又一道护航,也在提醒更多HR增强对员工或派遣者的安全防护,毕竟实际用工单位有着无法逃避的情理责任。

       2、外包公司的HR

       作为外包公司与这名骑手是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也许因为没有名气令其隐匿在事件背后,未陷入到舆论中心,但对于工伤认定、抚恤受害者家属等工作是应该要积极配合,予以办理的,而不是全部抛到保险公司去扯皮。即便是外包公司也应规范用工标准,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依规缴纳社会保险等,同时作为提供大量人力资源的平台,更要做好人力风险把控工作。这里也向大家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管理资料,帮助大家来掌握HR应该懂得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操作技巧,老规矩从首页联系助理获取。

       对于这个案例事件的发生,我们无法给出满意的答案,如同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对于企业也没有完全相同的状况存在,但多数企业共同的特点大概是HR都没有很大的权利,所以你无力撬动或改变问题,能做到的事情唯有预防。在没有风控部门的企业HR就是唯一的防线,尤其是人力风险管控更是HR必备技能,这个案件也为我们敲响警钟,对员工健康的关怀刻不容缓。

       当企业用工形式多样时,除了常态概念里的员工,也该对其他工种的人员给予尊重和关怀,这样才能构建好的品牌形象,带动企业更大的发展。当企业发生突发状况,公关危机的处理手段,也展现着企业形象,若因为舆情才改变行动,是无法获得公众信赖的。任何行业发展都遵循客观规律,通过各种事件不断洗牌,行业会趋于稳定也趋于平静,而维护组织与员工的共生关系才是最佳选择!

 

关于我:

500强首席人才官、知名HR讲师、HR职业发展顾问,工作策略辅导—帮你精准、高效地解决当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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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只在时势,公道不在人心?

李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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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小说(二十四):是非只在时势,公道不在人心?小宝(黑着脸):墨哥,你听说了吗?平台外卖员送餐猝死,但只称无劳动关系,还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小墨:刚刚听说。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小宝:我不明白这是怎么了,以前劳动法没有普及的时候,企业方尚知道亏欠、私了。怎么现在法制进步了,企业方却敢冠冕堂皇的说与我无关,我真不明白。小墨(看着激动地小宝):你先冷静一下,我知道你秉性正直,有些事情会想不清楚,但这事不是咱们公司的事,至少真的与你无关,我们要多学习,也许以后有机会帮。。。小宝:确实不是我们公司的事,但真的与我无关吗?工伤!工亡啊!墨哥,这事人力资源一定会经手,我也是做人力的,我不知道如果以后面对这个场景,我该怎么办。。。。。。小宝哭了,哭的很伤心。我知道,有些东西触碰到了他内心深处,他在对自己选择和坚信的职业产生质疑。。。小墨:也许会有...

职场小说(二十四):是非只在时势,公道不在人心?

 

小宝(黑着脸):墨哥,你听说了吗?平台外卖员送餐猝死,但只称无劳动关系,还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

小墨:刚刚听说。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小宝:我不明白这是怎么了,以前劳动法没有普及的时候,企业方尚知道亏欠、私了。怎么现在法制进步了,企业方却敢冠冕堂皇的说“与我无关”,我真不明白。

小墨(看着激动地小宝):你先冷静一下,我知道你秉性正直,有些事情会想不清楚,但这事不是咱们公司的事,至少真的与你无关,我们要多学习,也许以后有机会帮。。。

小宝:确实不是我们公司的事,但真的与我无关吗?工伤!工亡啊!墨哥,这事人力资源一定会经手,我也是做人力的,我不知道如果以后面对这个场景,我该怎么办。。。。。。

小宝哭了,哭的很伤心。我知道,有些东西触碰到了他内心深处,他在对自己选择和坚信的职业产生质疑。。。

 

小墨:也许会有转机。

小宝:墨哥你是不是在为机构开发“灵活用工”场景下的薪酬和绩效技术。

小墨:小宝,技术本身没有错,是人的问题,不是工具。你要冷静。

小宝:你知道为什么我要做人力资源吗?有人说,人力资源既为企业,也为员工。我不关心那些,也许我年轻,我只知道它可以帮到更多的人。

小墨:你的初心没错。

小宝:这种灵活用工合法吗?

小墨:外包、派遣都合法。

小宝:既然有外包、派遣了,怎么会又叫“灵活用工”?偷换概念吗?墨哥,你都不能正面回答吧。

小墨:我不是专家。

小宝:我只想知道你的答案。

小墨:。。。。。。不合法!

小宝:“优税”呢?

小墨:千万不要钻牛角尖。

小宝:好!那我们就谈道理。本案谁来负责?

小墨:不知道。

小宝: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小墨:。。。不知道。

小宝:是否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小墨:。。。

小宝:是否会有人管?

小墨:。。。

小宝:人还在吗?

小墨:。。。

小宝:3万元的保险赔付。。。更多的人是在研究和探讨为什么不投更多收益的险种?模拟计算高风险时间节点?是在算人怎么没的才合算吗?

小墨:。。。

小宝:差评、超时扣钱、不签协议就失业、“你干不了有的是人干”。。。。。。墨哥,这些算不算证据?

小墨:。。。不算

小宝:为什么以前法制没那么健全时,人命可以关天。现在健全了,连是否会有人来负责都确定不了?

小墨:还需要健全,也在有人在健全,我们每个人都是法律建设的贡献者。你要相信,不是所有人都在看热闹,也不是所有人都在蹭热度牟利,更不是所有人都不会心痛、不会去思考。

“人血馒头”不是药,我们也不是老“栓”,会有人醒来,更有人一直醒着。

小宝: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小墨:不知道,但至少会是公道。

小宝(苦笑):是非只在时势,公道还在人心?

小墨:不在人心。你说的君王,我说的是百姓。君王识时务,百姓信“青天”。百姓有百姓的信仰,百姓有百姓的“公道”。心中无道,何来公道,百姓的公道。。。在“命”,人命关“天”,“天”就是命,我们相信官方和法制会给出答案的。一定会!

小宝:你还要研究“灵活用工”吗?

小墨:必须做啊,你不做别人也会去做。咱们若不了解,再出现这样的事,甚至比这更难接受的事,我们还是帮不了任何人。

(本集完。抱歉,方法上没有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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