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分别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面对“劳务派遣”作出了专门的规定,那么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谁来负责呢?
| 权利义务
明确权利义务,首先要弄清法律关系。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一共有三方主体,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对应到《劳动合同法》中,分别是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分别是什么关系呢?可以通过下图简单理解:
在这个法律关系框架下,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分别有如下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权利:
①根据需要录用劳动者;
②依法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调动;
③依法决定劳动者报酬;
④依法制定和实施劳动纪律,并对劳动者进行奖惩;
⑤依法决定劳动关系存续方面:
⑥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
①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②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③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④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⑤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⑥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⑦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⑧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负有的其他义务
用工单位(实际用工单位)权利:
①根据劳务派遣协议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提供适合的劳动者;
②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③根据法律规定和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退回劳动者;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
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③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④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⑤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
⑦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⑧法律规定用工单位负有的其他义务
| 工伤保险待遇承担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的适格主体,当然享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但是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务关系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其虽然不是法律明确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但其为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管理单位,双方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地位,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特征。
对于劳动者遭受工伤的,我国的法律法规做了以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92条: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暂行规定》第10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指劳动者有权不分数额多少、不分先后次序地请求二者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不得因故拒绝劳动者的赔偿请求;但是《暂行规定》第10条但书又赋予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事先约定责任承担办法的权利。HR应当合理利用这一权利,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时重点明确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双方可能都不愿承担责任,相互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对用人单位最有利的做法是约定若用人单位承担了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可以向劳务派遣单位追偿,由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这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