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的劳动合同的处理也是需要看情况的
昨天才说了选择工作是远方与故乡的区别。今天就来说企业搬迁的问题。
在昨天的分享中,我在《老家钱少但轻松?这是真的吗?——是否远离尚看家需否?》一文中说过,是否对工作地远近需求的选择,往往取决于家里对自己的需求程度。毕竟人这一生,除了追求自己的梦以外,还有很多的职责和义务。
而今天,面对企业的搬迁,员工对自己是否跟随企业,其思虑其实同样如此。要考虑的是除了自己的发展,还有是否需要自己就近照顾家庭。
需求不同,选择不同。
但在企业来说,员工选择不同,所需要做好的工作不同,所负的责任不同。
而与员工解除合同除了合同到期时的解除外,还有两种。一种是有过失的,一种是无过失的。
而对于员工不愿意跟随企业搬迁工作的,其实也是属于终止解除合同的一种情况。但却会因为企业搬迁所造成的影响,会对解除合同的结果造成不一样的后果。
一、先看下劳动法对因企业搬迁造成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
企业在与员工解除合同的过程中有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而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
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二、企业搬迁会出现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距离太远。
虽然《劳动合同法》有在第17条要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工作地点。但这样的地点,其实基本是一适当的范围。如某地,而不会是直指某个地段号牌。
毕竟人的职责是需要有内外的沟通与链接的。因此工作的地域是一个区域范围。
那么分析下企业搬迁,怎么样才会出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一般情况因搬迁会造成的这样的“重大变化”就只有距离实在太远。
也就是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使用一般的交通工具已经不能满足上班的要求。如公交,骑车、企业班车等已经无法正常的满足员工上下班。即能按一般常态的7:00左右从家里出发去公司上班,下班后能一般常态的7点左右到家。
而如果企业因搬离的地方并不远,能通过上述的通行条件满足正常的上下班需求。那么这样的搬迁,就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要求了。
三、面对搬迁公司员工的不同选择,HR应该怎么准备?
如果是能满足正常通勤的情况下,那就不需要怎么处置了。员工如果只是因为远了适当的距离就要解除合同的。这样的行为,我们可以视为员工单方面终止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39条有关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的条款,我们应该明白:
一是如果企业的搬迁只是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能正常通勤)。那对企业来说,就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在这种情况就是上面说的员工单方面解除合同了。需要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内容办理。而这样的条件,无论是否孕期,同样如此。
二是如果企业的搬迁是在一个正常通勤不能到达的地方。那就是基于企业问题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这就是属于劳动合同在工作条件上的变更了。需要劳资双方进行协商一致。才能达成。如果员工不同意,企业需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因此,在企业搬迁之前,作为HR应该明白企业搬迁会带来的变化,要有相应的准备。(对于能正常通勤的就不说了)只就不能正常通勤的。
人:
一是在搬迁之前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工作地点的变更。
二是对不愿意跟随的,要事先在新址进行属地的招聘准备。对缺人的岗位要进行岗位的工作兼职或者是及时补充。做到未成行先想败。要有备无患。
三是做好不愿意去人的安置工作。从离职的心理到后期工作的推荐等,做到能帮则帮。给将离去员工一个好的回忆。
四是对搬离物资的保管人员与对方的接洽人员必须事先安排好,要能按要求进行接洽安置。不要到时搬运工走了,还要自己几个人来死命的搬抬来调整位置。那就是自己找活了。
财:
企业都要搬了,当然要给员工将经济问题给全部结了,要做好预算,并随时准备好。来一个结一个,不要拖沓,免得群体做乱。特别是要离开企业的员工。要说服企业领导不要因为搬迁事忙而认为离职补偿等是小事。不要因小失大。因钱不而心理不舒服的员工,往往会给企业乱中添乱,造成更多损失。
而在补偿的协商中,尽量协商,不要给人感觉我都要走了,你要就要,不要也看不到你。眼不见心不烦
而在孕期不能解除,但她也不愿意去,其实就只能是沟通协商了。
物:
企业要搬迁当然不能象家庭搬家一样,搬一次轻一次。搬一次乱一次。
前公司曾转战南北,最后走了一圈才又通过招商回到故乡。其实饱尝搬迁之苦。
对于自己所属的物资与资料等一般要进盒编号。特别是档案柜钥匙等必须保管好。不要最后要撬档案柜,那才不好。
而在档案柜里的文件资料不要以为在档案柜里就好,该紧扎需要扎紧。散乱污,会让你看到都崩溃。
小结:
对于企业搬迁,我们要看通勤是否能正常。不能正常的如果不愿意去都属于因企业原因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是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而作好搬迁的计划与对接落实,才能让搬迁事宜更快的恢复正常工作。
77楼 指手画脚的芒果
其实遇到这种事情也是众说纷纭,关键看法官怎么判,关键看企业是否愿意支付。
76楼 谈一谈
同类情况值得关注和学习
75楼 成吉思汗66634
多谢分享/企业有无奈,员工有客观。做好最好的协商最好。
74楼 墨家高月20129
说得很清晰,一下就弄懂了。
73楼 墨家高月20129
说得很清晰,一下就弄懂了。
系主任
@墨家高月20129:期待你今后写下自己的想法,和大家一起探讨~
72楼 遇春37158
打靶要中心。做事要虑心。对于员工安抚为上。
71楼 高达85725
合理,既包括了搬迁地点的合理,也有企业为搬迁做的补救措施的合理,还有员工诉求的合理性。
70楼 涅索斯37281
在有问题的时候,才会想到预案的重要性。所以事前准备最好。
69楼 Bob40448哪儿
很有趣的分享。法条虽然不多,但理都清楚。
68楼 温实初23138
主要还是应该协商才行。毕竟也没有人会想这样。
67楼 大脸猫69344
孕期妇女,也不能有什么特殊的待遇.
66楼 胡雪岩95354
员工单方面解除合同了。需要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内容办理
65楼 Betty98157
多谢分享。
系主任
@Betty98157:期待你今后写下自己的想法,和大家一起探讨~
64楼 霓漫天87249
看法也要活用并广泛理解。
63楼 霓漫天87249
看法也要活用并广泛理解。
62楼 阿童木51016
搬迁是合理的就是合理。
61楼 我是徐徐
如果在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外,是属于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才能变更,如劳动者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
60楼 Elaineren
谢谢分享
中单法王
@Elaineren:感觉你们每次都不说点内容啊~
系主任
@Elaineren:期待你今后写下自己的想法,和大家一起探讨~
59楼 四凤子
学习了,每天打卡
系主任
@四凤子:老师的哪些观点让你印象深刻?尝试着分享出来交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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