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不管个人是否违规操作都属于工伤,所以员工违规操作事故肯定会给个人和企业带来损失,除非能证明员工是自残或自杀的行为,而员工违规操作背后则是我们要找出公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否则就不仅仅是财产损失那么简单,甚至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一、员工的岗前培训是否覆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一是现在很多企业在员工尤其是熟练工人的岗前培训时总是过多地关注企业文化、员工守则和奖惩条例等内容,往往忽略了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二是还有很多公司的厂级安全教育比较正规,但是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则是走过场,导致针对性最强的班组级安全教育没有效果;三是班组每周的安全教育活动流于形式,都是简单地学习下公司发的安全通报等材料,对自身班组安全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则涉及太少。以上种种要么使操作人员不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要么对安全操作的规程淡漠,从而形成隐患。 二、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否能禁止违规操作的产生。众所周知,公司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会对员工产生较强的导向作用,如首次、再次甚至多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员工是否会被逐级加重被处罚直至被开除?再如绩效管理制度是否对违规操作这样的行为一票否决还是过度地强调以业绩论薪酬?这些制度上的风向标、导向仪都会直接、间接地给员工带来影响。 三、班组是否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化。大家都知道目前各单位都把早站班列为安全日常管理的一个规定动作,那么早站班所规定的‘三查、三交’有没有落到实处?一般来说,班组中一般在‘三查’中仅做到了查衣着和查安全劳保用品,而对查精神状态是什么样的标准则知之甚少?而‘三交’则过多地是在交任务,交技术措施则比较少,交安全措施的就更少了。另外,班组长有没有在工作期间定期地进行巡视而发现安全隐患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四、安全监督体系是否积极发挥作用。安全生产必须依靠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就是要发现和纠正安全保障体系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故而安全监督体系是阻止安全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也应该有一票否决的绝对权威。安全监督体系能否发挥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安全监督体系是否具有权威性、安监人员是否具备发现各类隐患的能力、安监人员是否定期巡视特别是风险较大的生产区域,简单地说,就是安监人员要能够多管、会管、管得住。 一次违规事故的发生背后都会有至少三个以上的事故原因,所以还是要加强各层各级的责任担当,在管理中做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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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龙行天下shaq
宁听骂声,不听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