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员工劳动纠纷,如何干掉“刺头”员工,这是HR,甚至企业老板最头疼的问题。虽说企业规章制度有条条框框,但是如何体现员工“严重”违反就比较难了。
用人单位处理员工纠纷案件,如果没有公平公正的评判标准,就很容易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纷争局面,若要处理得令人心服口服,那么就得摆事实,举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判定标准的主体就是单位的规章制度。
也就是说,企业应制定有明确规章制度,并且要求规章制度要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合情,反之规章制度将失去法定效力。
一、规章制度是企业的“家法”、“企业内部法律”
“国法”是法,家法也是法。前提是,“家法”的内容绝不能凌驾于国法法定效力之上。
在实践中,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并不能由企业自由设定,它的内容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劳动法》第89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再细致周到的内部规章制度都难免存在疏忽、遗漏的地方,都无法预测到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
因此,为防范企业用工风险,企业一般都需要对其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合规预审,以期达到对规则进行补足,规避或减少风险发生的目的。
二、合法的企业规章制度“三步曲”,有效避开用工风险
1、程序合法---规章制度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1)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起草规章制度,此工作可由人事部负责拟定草案,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完成,确保制度的质量及合法性。
(2)规章制度修改草案的谈论修改,用人单位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将草案提交会议讨论。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应征过过半的职工同意。
(3)会后,用人单位应形成会议记录,并要求与会职工代表或职工本人签名确认。
2、内容合法——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企业不能只考虑自身利益,特为自己设定免责条款,却给员工强加额外承提的义务。一旦发生劳动纠纷,这些内容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往往会失去法律效力。
时代在变化,法律在更新,企业应不定时“体检”自家的“家法”是否存在漏洞。
3、公示公告——将规章制度向劳动者公示
(1)发放《员工手册》
将规章制度印刷成册,员工入职时发放,人手一本,并要求员工本人签字确认,与劳动合同一并留存。
(2)规章制度专题培训
对新人或在职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培训》专题培训,编制《受训人员签到表》并保留培训及学习记录,受训本人签字,有录相更为保险。
(3)附约条件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附上:已参加培训、阅读、学习了单位的xxx制度,同时作为本合同附件的xxx制度等已经收到并学习。
(4)考试加深印象
员工学习完各项制度后,用人单位通过开卷或闭卷考试的方式,让员工本人亲自答写单位的相关制度,在设计试卷题型及内容时务必要涉及员一工手册的全部重要内容,进行打分,80分表示通过,80分以下重考,并且同时保留试卷原件。
(5)自行传阅法
小型公司,入职人员较少。这时,HR可下发规章制度由员工传阅学习,学习完后签字,单位留存传阅単的员工签字,但在渉及签字单时务必明确传阅文件的名称,避免因名称不清导致的不能证明传阅内容带来的风险。
(6)培训表格签字
入职登记表设计时有关于入职培训的内容,明确培训内容包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7)制度张贴于公告栏
将规章制度张贴在三区公共区域,公告现场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
(8)将规章制度发送到员工个人邮箱/QQ/微信,保留发送记录;
(9)将制度内容纳入考核项目
员工对企业规章制度的了解情况作为考核项目之一,不定期抽查员工对规章制度的了解情况,记录规章制度考核结果并让员工签字。
三、案例分析
回归案例本身,“小年轻因为加班费问题与其领导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该员工对其领导有言语辱骂、威胁等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评判标准得依据该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奖惩条例》内容而定,严重违反情形中是否包括“工作时间,与上司发生言语冲突、威胁行为”?
为了更清楚地分析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程度,我们不妨先打个比方:
一家公司日盈利50万元,某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500元。请问,这名员工的失误构成“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吗?
显然,失误不算严重。
一家小餐厅日盈利500元,某店员因操作不当,导致餐厅损失100元。请问,这名员工的失误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了吗?
可见,这种失误程度已构成“严重”违反情形。
我们再回顾案例发生的背景:
二人因加班费问题发生语言冲突及争执,这样的争执是什么环境下发生的(办公室或是人很多的车间里)?
上班时间内还是休息时间中?
这一事件对企业造成了什么经济损失(流水行停止运行或是耽误出货时间)?
该领导受到了哪些伤害?
来一下“镜相问题”冲击脑回路:
该领导对小年轻说了什么话?如果该领导一言不发或者态度友好,那么小年轻又怎会恶语相向呢?
对吧?毕竟一个巴掌啪不响,两个巴掌响当当。小年轻有过错,领导就很完美了吗?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不能问题出现后,HR依领导的个人喜好下定论,我们得了解事情的真相后,才有处理话语权。
四、用“镜相例子”加以说明
对了案例中的处理办法,现用王倩律师案例加以说明,内容如下:
【案情简介】
小娇于2013年3月入职A公司,双方签订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3月12日至2016年3月11日。
A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向小娇发出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函,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为:小娇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一次是严重失职;
第二次是屡次在办公室抽烟;
第三次是严重违反考勤制度并辱骂同事。
小娇从2015年12月8日起一直没有来上班,旷工六个工作日。
小娇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依法裁决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
【法院判决】
本案经劳动仲裁、一审,均驳回了小娇的请求,小娇不服,上诉至市中院。
二审法院查明:
2013年2月1日,A公司发布《员工奖惩制度》第(三)项“处罚”规定,“因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而导致三次(含)以上书面通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013年3月12日,小娇在《公司文件学习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收到《员工手册》一本,包括奖惩制度等”。
2014年6月19日、2014年10月22日、2015年3月12日,A公司发布三次关于小娇违规违纪的《书面通报》,均予以张贴公司公告栏。
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A公司解除与小娇的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员工奖惩制度》的效力问题。
因小娇已签字确认“收到《员工手册》一本,包括奖惩制度等”,其主张对该制度的发布及内容均不知情,缺乏事实依据。
其次,关于小娇是否存在三次以上的违纪行为。A公司提交了《书面通报》、张贴通报的照片等证据予以证明。前述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小娇存在三次以上的违纪违规行为,严重违反A公司的规章制度,A公司解除与小娇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小娇主张A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请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中,A公司的规章制度健全,处理员工违反制度的流程明确,证据齐全(员工违反规定的次数达3次(均有警告,通告),合情合理合法,达“严重”程度,员工败诉。
-end-
11楼 浓浓3317311
问题:这家企业是否通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核员工手册?如果企业提供不了这个相关的证据的话,是否这个员工手册及奖惩条例属于违法?那么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怀疑这个手册及奖惩条例的合法性,是否能够推翻这个判决呢?
这个判决没有什么疑问,确实能够站得住脚,那么,从员工手册制定的合法性上来说,是否有翻案的机会?有没有人经历过这样的案子?
10楼 大浪2018
难怪员工手册需要员工签字
9楼 郭嘉21326
对于小企业怎么办 连员工手册都没有 最近就是打算好好学习一下劳动风险这个模块
沉沦哥
@郭嘉21326:这简单,立马弄个手册,网上很多现成的,改改就好
8楼 AMber_Yeung
打卡
7楼 WW同学
学习中
6楼 百树
干货 学习了!
5楼 熊本熊
学习了。
4楼 MINION
谢谢分享
3楼 3158167
谢谢分享
2楼 玉汝于成2019
学习
1楼 心静如水5888
感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