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节,正当中国人民沉浸在聚餐、旅游、发朋友圈的热情当中时。一个54岁的老人,放弃了自己创立了19年的公司掌控权,这位老人叫马云。
马云之于中国,是一代人学习的榜样,无论他的智慧、气度还是胸怀。而他的阿里巴巴之于中国的企业家来说更是学习的典范。
根据2018年7月阿里巴巴年报披露,阿里巴巴有5个重大可变利益实体。其中,除优酷以外的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云计算有限公司的绝大多数股份被马云和谢世煌拥有。
(调整前的股权结构)
这导致了阿里系企业的深层隐患:股东退出风险。
通俗地讲,股东退出风险指的是当股东出现诸如突然死亡、股权转让、因离婚导致的分割财产、外遇等情况给公司带来的或有管理和经营风险。所以,在公司进行股权激励之初,就要对所有股东(被激励对象)设立明确的退出机制和退出条件,要做到股权“有进有退、能进能退”。否则一旦出现特殊情况,后果将不可设想。
结合过往的股权激励实操经验,可以将股东的退出问题总结为4类:股权转让、股东退出、股东离开和股东死亡。
1、股权转让
成为公司股东以后,股东之间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实施股权转让比较简单,直接到工商局变更即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则要稍微麻烦一些。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得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也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购买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同时,股东除了可以向内部转让股权以外,可以在书面通知内部股东的前提下,向外部人员或机构转让股权。如果没有书面通知,那么股份转让就是非法、无效的。
2、股东退股
因为某些个人因素或者公司因素,股东个人有可能提出退股。这就要在做股权激励之初,提前设计怎么退股,以什么价格退股、退出来的股权如何处理等问题。而不是等问题出现以后再做处理。马云放弃阿里巴巴所有权就相当于退股。
3、股东离开
股东离开即股在人不在。如果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是不是股东离开了企业,依然享有股东的所有权益?此时需要思考几个前提条件,比如:
(1)不能在竞争对手公司做兼职或者顾问;
(2)不能成立和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3)不能引诱公司员工离职,引诱客户脱离公司;
(4)不能泄露公司的保密制度,不能违反公司章程约定的条件等。
4、股东死亡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如果有一天股东突然离世或者突然失踪怎么办?
第一种情况,股东突然失踪了怎么办?
这类事情需要提前在章程或者在协议中约束清楚。例如:若某股东多长时间不露面,它的股份自动归谁所有,或者无条件一元转让给他人。哪些股东几年内不能离职,如果离职股权自动收回,而且要支付多少的利息或者回报等等。
第二种情况,股东突然死亡怎么办?
如果股东真的死亡,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子承父业”。即法定或者遗嘱继承人可以享受股份收益。但是如果某股东妻妾成群,子女无数,遗产到底怎么分,要不然不但家庭难和睦还会搞的公司乌烟瘴气,不好收拾。
除了这种子承父业的方式以外,一些格局高远的企业家还可能会选择下面的方式处理自己的股权。
第一种方式是“股权回流”。股东身亡后,其所持有的股份由公司以一 ding 价格100%回购,回购款支付给其继承人。而回购的股份,则要在3-5年内用于激励企业的核心高管和重大贡献者。
第二种方式是“股份捐赠”。企业家死后将自己的部分股份分给子女,剩余的捐给国家或者企业,用于激励其他的管理者或者为国家造福。
第三种方式是“逐年递减”。假设该股东在企业工作了20年并持有公司100%的股份,那么它的股份将在20年的时间里减持完毕,平均每年递减百分之零点五。换句话说股东在公司服役的时间越长,其后代获益的时间也越长。
通过上面的分析,马云在不影响现有合伙人制度的前提下,放弃阿里巴巴的所有权,其实是对集团的未来发展进行了有利的人为干预,降低因为关键股东出现意外情况给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但这里需要纠正一点,马云放弃阿里巴巴并不是“净身出户”,他没有放弃上市主体的股权,所以他的主要财富还在。他放弃的是境内实际运营公司所有权。
站在职场司机的角度看待问题,站在创客的角度总结得失,叨叨几句,说者无心,哪说哪了!
作者:冯雷老师,资深管理咨询专家,资深企业内训师,资深国际课程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