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算是滴滴的粉丝用户,原因也非常简单,在滴滴与快车大战的期间我看了一部美剧叫《网络犯罪》,里面有一个连环杀人案件,是一个Uber司机作的案,说起来作案手法也并不高明,有一些人叫了Uber,客人在上车前并没有核对车辆信息是否一致,于是就造成他们上了连环杀手的Uber专车,等到发现异样已然晚了。
鉴于这部剧对我造成的心理阴影,我只有在限号期间出行才会选择滴滴,一般来讲也是滴滴快车(滴滴快车、滴滴专车、滴滴顺风车是有区别的,这次出事儿的是滴滴顺风车),就我有限的打车经历里面,还算愉快,甚至在最早的时候我对滴滴的使用还不熟练,有一次司机听到我上车的时候讲到宝宝生病严重需要赶紧回家,下车前我问他如何付款,他说你先赶紧回家吧,等空闲了再付款也行,那一刻我还挺感动的。
再讲一个几年前我坐出租车的经历吧,事情发生在城乡结合部,一般返回市里的时候会有返程的出租车带客,价格都会比以打车的方式返回市里便宜很多。那次的司机要的价钱要比平时高很多,但是我们有两个人,想着他中途不会再载客了也就同意了,但是司机在开出几米远后又拉了一个客人,而且是以比我们低一倍的价格,于是我们就要求司机按照同样的价格拉我们,司机当然不肯,中间朋友劝阻,说我们已经坐上车了,就给我们按照同样的价格吧,司机期间也不置可否,于是大家就以为司机同意了。然而等达到目的地的时候司机仍然要求我们按照原价支付路费,在我们不肯的情况下,司机不允许我们下车,甚至强行把我们拉到更远的地方,后来考虑到自身的安全我们支付了车钱。但是当我们给出租车公司打电话投诉的时候,客服以我们并没有打表为由不予处理。
上面就是我要讲的三个故事,我想借着这三个故事说说我的感受:危险是偶然也是必然,讳疾忌医,防微杜渐。
一、危险是偶然也是必然
任何一个行业都有其潜在的危险,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可能被犯罪行为利用,在这一点上推荐大家看一看美剧《网络犯罪》和英剧《黑镜》,从某种意义上是对科技的“嘲讽”,前几年快播老板王欣入狱前为自己辩护的理由是:科技无罪。可是法律并没有放过监管不力的快播,科技无罪,有罪的是对违背法律行为的放纵。
我相信滴滴在成立的时候肯定也是针对可预料的风险做了防患措施,但是一个新生事物未成气候之前不太可能联动太多的资源,甚至不会设置过高的门槛,一方面准入机制太高,规模就无法铺开,另一方面正常人并不具备犯罪的动机,很难对其行为预测,《网络犯罪》中有一个案例是黑客利用科技手段进入小女孩陪伴娃娃的网络中,引导小女孩打开自家窗户,导致罪犯潜入家中偷盗、杀人,案件未暴露前娃娃生产商很难想象犯罪分子会盯上自家产品吧。
滴滴成立之初,以优惠券和高提成吸引了年轻用户和一大批私家车、出租车的加入,一时之间滴滴进入了普罗大众的耳朵,成为了一种方便且价格合理的出行方式。面对新生事物,谁也无法预料其会在哪个时间段火起来。而监管的人在这个时候也是存在着盲区,怎么管成了一个没有参照物的问题。
滴滴杀人案件暴露了准入机制的不健全和监管手段的缺乏,但是准入机制可以提高,监管手段可丰富,面对偶发事件却也无能为力。我们还远远没有达到利用基因检测来分析哪些人有暴力倾向、反社会人格的水平,即便检测出来了,预测和事实在法律范畴仍然是两个概念。
难道我是想要为滴滴洗白吗?当然不是。
我用四段文字反复讲的一个道理就是想请包括我在内的人明白:危险是偶然也是必然。从自身来讲我们要提高自己对于危险的警惕性,比如不要深夜独自一人到自助取款机取现、睡前反锁家门、晚上独自一人在家不要给异性朋友开门、乘车时间/地点存在潜在危险的时候上车就要打电话将车辆信息和照片发给家人等,自己警惕性的提高意味着犯罪分析作案难度的增加,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一个机制可以确保万无一失,所以只能靠自己喽!
二、讳疾忌医
虽然我在城乡结合部的返程车上有一次不太愉快的经历,但是这不影响我继续使用返程出租车这项服务,鉴于前面不愉快的经历,每一次我都会与司机谈论好价格、出发时间和中途是否载客等问题,观察司机的言行,判断我是否愿意搭乘,另外,如果是我一个人乘坐返程车的话,我一般都会选择打表。
科技存在着这么多的安全隐患,然而科技显然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当我们谈论科技的安全隐患时,我们不能无视科技所创造的便利。滴滴顺风车准入机制和监管模式无法有效提升前,对于很多用户决定卸载滴滴的行为,也只能说是市场竞争对于一个产品的淘汰或者优胜劣汰的选择。这跟我们吃饭是一样的,上大学的时候,我跟闺蜜家很喜欢一家粉店,后来不知是换了老板还是换了厨师,味道和配菜的质量跟之前比差了很多,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会跟服务员说帮我多放点炒蛋皮,但是发现没有改善后就放弃了这家店改吃别的了。滴滴的模式并没有错,只是在商业模式上并没有先到先得,毕竟后来者居上也是有可能的,我们放弃的不是滴滴顺风车模式,而是这种模式下一个整改不力的产品。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用户是不会讳疾忌医的,但是会忌讳某个产品。
三、防微杜渐
我所在的行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机毁人亡的概率是很高的。所以这个行业的每一个人,即便是终身从业者,行业大牛,在面对一个很小的任务,都会严谨的执行各项检查规定和流程,仔细研究作业路线、场地等,甚至越是经验丰富的越是重视,反而一些新人常常盲目自信。另外,我也想说在我们这个行业出了安全事故,政府安全监管单位第一个要约谈的就是企业总经理和各业务部门的分管副总,没听说过要约谈行政副总或者人力资源总监的。无论是事务型HR还是战略型HR,无论是人力资源专员还是人力资源总监都不会直接参与到具体业务管理中去,即并不对一个公司的业务负直接责任,这就是为什么这次滴滴顺风车事件承担责任是总经理和客服副总裁。人力资源从业者可以协助业务部门对现有流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新出现的违规行为修订管理制度,却无法代业务部门建立其流程,否则我们就不是人力资源从业者了,HR从业者很难去左右一个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尤其是在这个流程还是一个毫无参照的新生事物,可能我这个话对于很多想要“逆天改命”的HR来说有点不中听了。
现在的滴滴虽然成立时间并不算长,但是其规模已经相当庞大了,相对于快车和专车模式的成熟,滴滴顺风车还游走滴滴监管的边缘地带,但是据媒体报道滴滴顺丰车每年获利高达数亿元,如若这时候,他们对于滴滴顺风车无法拿出“有诚意”的整改方案,用户无论如何也是无法接受的。群众对滴滴顺风车的愤怒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滴滴管理层没有意识到恶性事件的背后是滴滴顺风车监管上的巨大漏洞,在这个强调公关的时代,以为写一篇漂亮的公关文就可以扭转局面,也真是把用户当“傻子”了。滴滴顺风车的整改也并非滴滴一家之事,很多时候也需要政府、国家和法律法规的一同完善,比如要求顺风车必须安装GPS定位、拍照设备和一键报警装置等,证实司机骚扰女乘客不仅吊销其滴滴账号,连同驾驶证一同吊销,不允许在平台使用过于暴露的照片或者发布暴力和色情签名及评论、比如提供银行信用和芝麻信用的证明。约束犯罪的方向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提高警惕从而提升犯罪难度,另一方面是提高惩罚从而提高其犯罪成本。所以,滴滴顺风车的整改从一定程度上是滴滴、乘客和监管部门三方的整改,三方应该根据这些血淋淋的教训设置门槛,提高犯罪难度,提高犯罪成本。
对于滴滴如何有效的完善准入机制、监管模式等,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我能够说得估计和很多人心里想的是一样的,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在这个时期处于自保的原因选择对滴滴这一互联网交通模式的观望,也期待未来对滴滴顺风车的评价不是“早年夭折”。
共享经济没有错,科技无罪,只是人性的黑暗面只能靠人性来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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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跳跃的蓝莓18082712
共享经济没有错,科技无罪,只是人性的黑暗面只能靠人性来制衡。
超级赞
11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10楼 宜秋
谢谢分享
9楼 一鼻子灰
大咖看剧很多,不过的确分析的还是有一定的道理。每天进步一点儿 ,谢谢分享,学习了
8楼 不念过往不畏将来
“共享经济没有错,科技无罪,只是人性的黑暗面只能靠人性来制衡。”赞!!!
7楼 S_1346122952
透过现象在本质,整体社会的大环境
6楼 小南boy
楼上说的好!
孙靖Michelle
@小南boy:你很有眼光哦,哈哈,谢谢支持!
5楼 招财猫33
我今天看了很多篇文章,有的人说滴滴出事HR部门对制度和流程监管不利,有的人说滴滴出事和HR部门没什么关系,唯独最喜欢你的写的:
1.滴滴只是一个产品,卸载了,我们不会放弃这种便捷的方式,今天滴滴倒下肯定会有别的企业再起来。
2.滴滴出事主要负责人是总经理和客服人员,HR从业者很难去左右一个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
最赞的是“享经济没有错,科技无罪,只是人性的黑暗面只能靠人性来制衡。”
关注你了
孙靖Michelle
@招财猫33:握手,握手,谢谢支持!
4楼 白瑾无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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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靖Michelle
@白瑾无瑕:谢谢支持!
3楼 Joan16154
写的真好。我总结是责任心,企业有责任心,乘客有责任心还有社会监管有责任心。但是我觉得对司机的考核应该有个更高的标准,包括心理测试都应该考虑。
孙靖Michelle
@Joan16154:谢谢支持!
2楼 阿东1976刘世东
#赞赏# 发展的速度必然有配套的成熟!
准入机制的不健全和监管手段的缺乏,但是准入机制可以提高,监管手段可丰富,面对偶发事件却也无能为力
这是重要的东西!感谢耳濡目染老师分享
孙靖Michelle
@阿东1976刘世东:谢谢阿东老师的支持!
1楼 SunflowerZ
《网络犯罪》让我意识到我的个人隐私无时无刻不被侵犯,更何况天天晒自己个人信息的人员。网络是把双刃剑,普通人觉得生活便捷,但在网络深处隐藏着肮脏与犯罪。
孙靖Michelle
@SunflowerZ:同道中人啊,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