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有不少企业会以种种理由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换,其中有些企业对调换岗位的员工还会有降薪的行为。那么员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那么如果员工遭遇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呢?
一、员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
1、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员工的职位、岗位属于工作内容,应当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现实中一些单位往往在劳动合同中对员工的职位、岗位不作明确的约定。即使某员工长期从事某项工作,也不能认定双方已约定了工作内容。因为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劳动合同,即并认可双方通过长期的行为对工作内容做出了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双方未对员工的职位、岗位进行约定,因此理论上讲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员工岗。如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职位、岗位,那么用人单位的调职、调岗决定,应当视为对劳动合同的重大修改,必须与员工进行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
2、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以员工有过错为由,对其进行调职、调岗。这种调职、调岗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罚行为。法律上讲,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处罚,应当建立在充分的事实基础上,以合法有效的厂纪厂规为依据,并遵循相应的程序,比如听取申辩、通过工会等等,如果用人单位未做到上述要求,其调职、调岗决定,就是错误的。调岗降薪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若强行调岗降薪则是非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依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若想就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进行变更,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在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调岗降薪的行为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条款,不符合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要件,因而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的确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就调岗降薪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员工因有过错而被调职、调岗时,如员工承认过错并接受调职、调岗,只要用人单位降薪在合同范围(至少应当达到相应岗位的平均水平),就应当认为是合理的。
二、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
有时员工可以接受调职、调岗决定,但不能接受降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对其进行修改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资降低之日起六十天内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决定不合理,可以向用人单位管理层申辩,也可以向工会反映,要求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但是,员工不能以消极方式对待用人单位的决定,但考虑到现实中员工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员工是否有权利抗拒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调职、调岗决定,应当进行具体分析。
如用人单位要求调动一个没有电工资格的员工,去从事电工作业,该员工完全可以拒绝,依据就是《劳动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之规定。
三、员工如何应对调岗降薪?
(1)首先可与人资部门沟通,了解此次调岗降薪的具体原因,应该看到这次是否符合当时签订的合同,是否有违背的地方,比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薪资等等,企业应该的流程,应该会提前通知员工,这样也可以做好现在工作的交接,到新的岗位工作。最终确定用人单位是不是有违法行为存在。
(2)如果用人单位想通过调岗降薪的方式达到让员工自动离职的目的,员工更应当谨慎。因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发生变化,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协商不成,也不能单方辞职。
(3) 如果用人单位在未予劳动者协商的情况下,单方作出调岗降薪决定,员工可以实名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单方作出调岗降薪违法劳动合同,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单位违法行为。
(4) 员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在这段时间,员工应当在单位继续工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查明单位没有与员工协商的情况下,一般都会支持员工的请求,即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降薪行为,员工需要理性应对,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自己利益最大化!
2楼 秉骏哥李志勇
#赞赏# 感谢好文!
1楼 秉骏哥李志勇
员工是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意气用事。大赞,投票,打赏。
ppp999
@秉骏哥李志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