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时间太久,15天,所以需要总经理审批,然而总经理却拒绝审批,并说制度不合理,让人事处理,是修改制度,是和员工沟通请假时间,还是维护员工,试图说服总经理? 请假制度正常 一年内事假不超过23个工作日,属于正常规定,可能总经理只是担心请假时间太久,影响公司的运营和她工作内容的交接是否顺利,她的岗位有没有负责重要的工作项目等,可以理解老板的心情。或者是担心员工可能是请假太久去别家公司试岗也不一定。所以断然拒绝连续请假时间太久。 陈述员工的实情 可以告诉总经理她已满一年,工作成绩不错,家里孩子病情属实,医院开出了证明,家中父母过几天到了之后会再回来工作,或者可以在线办公,不耽误工作,核心工作已经交给熟悉项目的人负责,交接很顺利。 员工沟通 对目前经历的事情表示关心和同情,婉转说出她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性,如果长时间离岗,对自己以后工作开展的影响,和在总经理心目中的影响,了解真实病情,看是否有商量的余地,当然是尽量做到其不连续请假15天,可以和所在岗位直线领导商量具体需要在岗时间,并由直线经理在请假条上写明或者直线经理和总经理沟通,或找到有相关经历的经理级别同事八卦下,让其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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