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见HR马松有说:
我们公司是一家小型私人企业,老板比较独断,不喜欢员工反驳或者提不同意见。前段时间公司出台了一个销售政策遭到全体业务员的反对,因为这个政策出来后销售人员的提成会少很多,所以很多业务员都不乐意,其中有一位年轻的愣头青在公司群里公然提出反对意见,然后就有人跟风附和,作为老板当然是不喜欢这种情况的,但是这也代表了所有销售的心声,我作为HR也觉得这样的制度不合理,和老板提了员工的意见之后,老板修改了决策。 因为这位员工平时工作还是很努力的,只是心直口快有什么就说什么,所以当时他因为销售政策这个事提离职的时候老板还叫我挽留。但是今天老板突然和我说要辞退,我问什么原因,老板说他们私下组建小群,拉帮结派影响公司团结,传播负能量,所以要辞退。 . 辞退员工,可是又不想出经济补偿金,每个HR可能都会遇上这样的难题,稍不留神就会惹上官司,这需要我们深入的解读法律规定并充分做好每一个流程,保留好相关材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三十九规定,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但需要相关的流程及书面的证明,下面我们就逐一的来解读一下吧。 一、【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材料】: 《员工辞职申请书》 【说明】:这是最简单最普遍的情况,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申请,需要员工做出书面的离职申请。 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证明材料】:《录用条件》(或者岗位要求、岗位说明书等)、《试用期评估表》 【说明】: 1、员工录用后首先要告知员工的试用期限、工作内容、试用期评估项目及评测标准等,并让员工签字确认,表示已经知道了本岗位的要求。 2、在试用期间,按照评估表的考评项目对员工进行评测。整个期间可安排1至2次的面谈,由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参加,主要指导试用期间存在的问题,如何改进等,为下一步试用期转正做准备。 3、试用期满前1周可安排试用期述职会,由相关主管和人力资源参加,根据考评项目进行评定。 三、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证明材料】《员工手册》(或者规则制度)、《员工违纪情况调查表》、《培训签到表》、《会议签到表》等 【说明】: 1、每个公司可能都有适合自己的规章制度,但是规章制度建立的流程是否完整呢?公司在出台涉及到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前要经过民主程序,就问题比较集中的内容协商修改,只要多一半的员工同意即可通过。通过后还需要全体员工公示,要让员工充分了解制度的内容。可通过培训宣读或在公告栏内张贴等形式来完成。 2、当公司违反了规章制度后,一定要做出书面的调查,并做出处罚意见。 四、【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证明材料】《员工违纪情况调查表》 如果涉及到经济上的就需要一些账目信息 五、【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后还有一点是非常需要注意的,经常会遇到有些员工没办任何的手续就突然“失踪”了,电话也联系不上,无论是因旷工还是其他原因进行辞退,都需要按照手续办理。人不来就要发函,并可在报刊上进行公示。 细节决定成败,其实员工关系关键点就在于一些细节的工作,有可能都做了但是没有留存书面的凭证,就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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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很错,推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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