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辞退员工的理由大多数是觉得该员工不在适合在该企业发展或者是员工阻碍了公司的发展要求。 首先作为HR,自己主观上不能有偏见,考虑问题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去想问题,而不是我觉得也不公平,公司在调整期的时候,制定适宜的战略调整方案,这个时候大家对于薪酬方案的改革是会不能接受的。而我们需要和老板商量的是如何从政策方面去讲解调整的情况以及公司的未来走向,以便赢得大家的信任! 其次该员工平时工作积极努力,只是心直口快,不过老板发现他们私下建小群。作为HR,对于员工是否真的了解呢,我看一定程度上,你还不如你的老板了解你的员工。如果只是心直口快也就罢了,但是有一种话是不能在公开场合去直接向老板提出质疑的。而该员工的组合行为,向我们表达的是他想搞事。所以从老板的角度出发,这样的人是不太适宜在留在公司的。作为极端的做法就是该员工会有不利于和传播公司负面情况的出现。 再次辞退员工的一个标准和缘由还是希望你能够获取一些法律知识来做了解。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主要依据以上第一、第二类规定。 好,相关的法律条文已经知晓了,那么这个时候你可以看到,用人单位在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况。 然后你所知晓的信息是这么多,你需要和老板沟通的是对于该员工的一个工作安排,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比如对该员工辞退后造成其他员工的流失),以及该员工在离职后在外面传播一些不利于公司影响的负面情绪。 我们可以先对员工内部进行一次关于公司战略调整以及一些政策的变更,包括在薪酬方面的调整等。这个时候,让大家理解到公司不是有意克扣大家的薪酬,而是因为政策变化带来的一些变动,对每个人都会有影响,但这个变化是为了公司以后的一个更好的发展下作出的艰难决定。同时在完毕之后,让一些老员工,老同事对于该政策的一些变化做一些谈话和沟通。 最后,对于一个人的问题处理,不要用太过于激烈的处置法,淡定和闲置处理法是对于一个人比较合适的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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