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bird说:
1、可以判定为劳务关系的依据有:一是与劳动者与现单位已签订劳务合同;二是劳动者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劳动者身份为停薪留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与两家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三是主观意愿:劳动者不愿意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可以判定为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一是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考核、支配,承担其作为内部员工应作为的义务,员工花名册是否将其作为内部员工一样造册管理而不加以区分;二是在工作性质和时间上,是否是实行与用人单位内部员工一样的考勤管理制度;三是工资支付形式上,是否与用人单位员工一样,按月发放工资、奖金,是否享受单位福利;四是在社保缴纳上,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过社保。 以上依据可作为判定要件,由用工单位进行举证。 最后,再回答补偿的问题,如果判定为是劳务关系,且合同中没有提到合同解除的补偿事项外,可以很断定地说,无须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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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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