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经历各种问题、曲折,这其中的兼并、重组都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人员的变动、劳动合同的变更等一系列问题。针对今日打卡提出的“企业变更劳动合同等问题,充分根据本人的工作经验,并结合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等,特作出如下阐述,请与三茅的同行们共同商榷。
一、制度完善是基础性工作
不管是人力资源的长期管理制度还是临时性的管理制度,都必须服务于企业,并为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服务,针对变更劳动合同事宜也是如此。
1、结合企业主体发生的变更,必须学习、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因为变更而违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2、对于企业发生的主体变更,必须及时征求、听取员工相关的意见或建议,从而使主体变更更加顺利、稳定地进行。
3、针对企业突变的情况,即企业主体发生变更的情况,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特殊政策,并确保其制定到位,便于操作。
二、处理自愿签订新式合同
为了让员工能够自愿签订新企业的劳动合同,必须宣传企业的热心、诚意,以体现企业关爱之心。
1、可通过宣传新企业的特点、劳动合同管理政策,让员工能够稳定工作之心,端正自己的心态、以体现企业的重视。
2、新企业也不是毫无基础,它是在原有企业基础上成立的,不仅正常生产业务正常,而且人力资源管理也是顺畅的。
3、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也必须与员工们说明情况,阐述企业为此所实施过程的观点和做法,以求得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三、如何处理解职员工问题
考虑到员工们情况和心理的多样性,企业必须要用充分的诚意、良好的制度、灵活的办法来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1、为了充分体现企业的诚意,作为主管劳动合同的部门可以主动与相关员工联系,以表达企业的态度。
2、有良好的管理制度作保障,不管怎样的情况,企业都应该有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为最终处理的基础。
3、公司会根据各种不同的情况、员工的差异(也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等)确定具有人性化的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办法作保障。
四、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差异
考虑到各员工在原企业从事工作的年限的不同,企业会因此采取不同的劳动合同期限。
1、如果只是在原集团企业中只签订了1次劳动合同的对象,原则上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如果已经在原集团公司中签订了二次或二次以上的员工,根据集团企业延续性的规定,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此员工在原集团公司中既没有完成第二次的劳动合同,也达到二次以上,则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在新协议中或继续按原劳动合同的期限,或重新计算第二次的劳动合同期限。
五、充分依据劳动合同条款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以企业如果要变更,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共同解决问题。
总之,对于今日打卡提出的较复杂的劳动合同合同之类的问题,从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出发,通过协商、商讨地解决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应本着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来对待,这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32楼 清秀的哈密瓜16082414
公司主体变更,从集团下属公司变为一个独立的公司,就算是在保证原福利待遇不变,甚至略有提升的前提下,员工对新公司存在不信任感也是正常的,毕竟很多人不是只为理想而工作,生活、家庭等因素也是员工考虑是否重新签订合同的一个重要原因。
新公司除了用薪资、岗位、职务等吸引员工外,更重要的是要让员工看到企业前景,俗称“美好蓝图”,先定个目标,比如一个亿,O(∩_∩)O哈哈~再动之以情,打打人情牌,如果再留不住,那就只能谈补偿散伙了~~~~(>_
31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30楼 tiffanyxiuxiu
谢谢分享,又进一步!
29楼 Shannon仙儿
谢谢分享,在忙也要腾出时间去学习,每天学习,每天进步!
28楼 Nicole23
回答太片面了,希望下次不要照本宣科式的讲解哦~~~
27楼 Lu16
学习了,谢谢分享。
26楼 愿做一棵小草
谢了
25楼 行走在路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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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sevenlittl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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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YYY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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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闲情逸致之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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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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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心静如水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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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tracy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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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云离雾里
为什么不愿意签呢?
17楼 人事专员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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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宁静的天空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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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Jane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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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独辟蹊径是我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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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不知不觉改变
明确条款,说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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