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强说:
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哪些情形是属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这给用人单位一个很大的自主空间,前提是公司要有相关的制度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情形有哪些,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不同类型的企业是不同的,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界定也不同,因此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去理解,“严重失职”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只是“失职”,没有达到“严重”程度,二是不仅有“失职”,而且还很“严重”。劳动者“失职”表明劳动者对本职工作不负责,未按照岗位要求和岗位职责的内容履行职责,对于劳动者此种情形,用人单位只是是采取领导批评或要求其写检讨,此时用人单位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的行为,此时用人单位还不能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因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后面还有一句话叫“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才能进行解雇处理。
我的点评
HR在制定并执行规章制度时需结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界定,并以不同方式或手段执行并收集证据,以备处理劳动纠纷之需。同时也体现了公司在员工关系管理的规范化程度。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
每月经综合计算排名可上榜
上榜用户将获得200~800不等的茅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