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今天的话题,我就觉得今天给了那些学霸们秀一场的机会了,而我们这些学渣只能吃瓜看戏了。 看完整个话题,个人觉得这是一个工厂,不是一个公司,是工厂就该有工厂的规矩,我们不谈制度,个人感觉制度应该属于公司,要比工厂要稍微那么高大上一点。 个人在工作经验中总结是---你跟基层员工谈合同法,那是在浪费表情;跟他们要谈的是责任、信用、朋友、圈子,合同法是用来跟哪些有一定法律基础的办公人员、管理人员来谈的。 最后是这个事情的处理----立即通告算自动离职处理,找上他的家庭地址寄出通知书,找到他现在所在的企业,告诉他们人力资源部这个人的状况。可以说这几步你一走,该员工绝对会来公司找你麻烦,那么接下来就是你们面对面谈责任、信用、圈子的时间了,个人经验----是80%的人会妥协,给你一定的时间找人交接,但是他的离职是肯定的了;那么20%的人是撕破脸,那么你要做的是不要把自己个人拉进去,这是他与企业的事情就好了,要劳动仲裁甚至民事诉讼也好都可以。那么你要做的是找到人做好交接工作,至于扣不扣钱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劳动仲裁什么的都可以。 这个必须要说清楚----如果你没有这么做,后果就是:第一以后你的员工会大量效仿,第二你在老板的心目中就是个渣渣。至于最后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输了,要赔更多钱或是怎么样,可以说90%的老板都愿意到那个时候给,而不是现在给该员工发放工资了事。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
每月经综合计算排名可上榜
上榜用户将获得200~800不等的茅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