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开发楼盘的出纳,已经续签过一次合同了,眼下要进行第二次续签,但是这个项目还有一年就结束了,不想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是出纳坚持要签无固定合同,不签就辞职。这样的公司也是吃到一口算一口,没有长远的打算,连一个出纳都容不下,公司就没有别的岗位可以安排了,我也是无语了。
看到这个话题,总感觉有违背良心的意味。我们做HR的有时解决问题的方法的确不是自己的初衷,还是那句话“在其位,谋其政”,如果不听老板的不下狠心那只有转行了。昧良心归昧良心,但从楼主角度说,需要解决办法。首先要给楼主普一下《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条很关键,如果没有这方面问题,只有续签了)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估计出纳不会有三十九条的问题,否则不会有续签这道坎,那且看有没有下面的问题。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普法以后楼主应该明白了,如果出纳没问题那只有续签了,否则出纳这么宝贵,在当地很难找到,她的离职是你公司的重大损失,我也只能“呵呵”了。楼主更应当明白,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等于端了铁饭碗,可以干一辈子。
且看第四十条第三项内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项目结束了,公司也没有其他项目了,应该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不是可以协商变更工作岗位?协商不成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作为HR签不签固定期限合同不能由你决定,解除不解除难道还会没有办法吗?当然解除合同补偿金是不能少的,要不然就太那个了,人家将来走诉讼你们也会被动的。
另外再给你个建议,以后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如果你的项目有结束时间,就把合同期限结束时间和项目结束时间挂钩,不要总想签短期合同,签短期合同二次续签就很麻烦。你一下把期限签长一些,续签的问题就好解决了。比如你的项目预计三年完工,你可以直接就签三年合同或者三年半合同,即使合同到期项目没有结束,你还有一次固定期限合同的机会,这样可以有灵活处理的余地。
40楼 雪儿琴
谢谢分享
39楼 嘎嘣豆豆
很实用,根据项目周期签年限,谢谢分享。
38楼 juanzi00
很实用,根据项目周期签年限!
很受益,根据法律法规签合同!
很有趣,根据岗位需求转岗位!
很全面,一言不合就各奔天涯!
37楼 梦玉婷
谢谢分享,学习了
36楼 薪点通
楼主原老东家不是房地产公司,但是合同签订也存在问题。合同签订期限不是按照法规来,而是依次提请领导审批,领导说签订几年就几年。当然也不是没有规律,一般员工基本上按照1、2、5的期限走,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则按照法规来。虽说对于基层管理人员来说是不公平的,但他们法律意识也不强,偶尔需要打点人情牌,总之目的就是让普通员工第三次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前来说,还真没遇到什么问题。虽然从心里为员工打抱不平,可是领导的强硬态度却又让人无能为力。有时候在想,我们HR虽然为企业服务,但也应该为员工争取利益。都说现在企业成本高,但是员工的生活压力也不低啊,我们可以预防警惕恶意侵害企业利益的员工行为,但是也更应该为员工争取基本的权利啊。
35楼 是小九呀
谢谢分享
34楼 风和日丽cyy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清爽蓝天
@风和日丽cyy:固定合同到期,如果企业没有降低薪资待遇员工不签不用给。如果企业降低了工资待遇,职工不签了,或者企业方面终止的才需要给。
33楼 孤独适合我
学习了,之前一直以为有3次固定合同的机会
32楼 irene140617
说得很明白透彻,学习了,感谢分享!
31楼 樂缘
这篇算是给出了朴实无华的解决思路
30楼 我爱稻谷
以前也有在房产公司待,就像清爽蓝天说的,合同就按合同法签,到最后结束了该补偿的补偿,有合理的岗位分配的就分配,逃不走的。
29楼 阳光月儿春天
感谢分享
28楼 蔚蓝色的海洋
感谢分享!
27楼 娜小娜
谢谢,学习了
26楼 鹏城之旅
很受用,谢谢分享
25楼 小怪兽的密码
谢谢分享
24楼 橙子988
灵活运用合同签订时间,在不违反法律是前提下,为公司争取利益,也能一定程度上保障劳动者利益。
23楼 夏紫轩26461
不错,就算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不一样上了双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或是调岗,如果他不同意就会主动提出离职,如果他愿意继续留下来,也算公司的老员工,比重新招个新人强。
22楼 新钓客
感谢分享!
21楼 芷菱
学习了,谢谢分享!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