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合理了,如果本人愿意的话,就没问题,但是如果员工本人不同意,一般去劳动仲裁的话都会双倍赔偿的,公司输了仲裁,问题就多了。先不说已离职的员工,就是在职的员工不想干了,是不是可以效仿他们,俩月考核不合格,然后就可以被公司辞退,然后去劳动仲裁,然后就可以双倍赔偿。长此以往公司的人心都散了。不论公司领导制定什么方案,都应该换位考虑一下,作为员工的我们,觉得这样公平吗?能服众吗?如果员工有异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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