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就像有人问我,你家教一定好严吧?是啊,吃饭前一定等长辈动筷子才能吃,不能超过十二点回家,未经同意不准动别人的私人物品……可是,我家教严有问题吗?这些规定在某些家庭不见得一定要遵守,重点是不遵守也不违法啊,但是在一些家庭,就必须遵守,否则你就破坏了家规。其实公司的规定和家教是一样的,有的家庭是放羊式,有的家庭是棍棒式(严谨式),只要不违法,合理不合理,看你公司怎么界定? 合理? 考勤制度,就是一家公司的“家规”,你说它严吧,可这就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你既然来了公司就得遵守规矩。你总不能说,你看那家公司,迟到还有十五分钟的豁免权呢?对的,好公司都是别人家的,有些IT公司还不用打卡上班呢,你咋不去呢? 排除一些主观因素,先看旷工的界定:旷工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的行为。 再看你公司的规定是否有效? 1、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即,需要经过工会或员工代表大会同意) 2、是否经过公示 如果这些公司都做到了,就是不违法的,而且你有不可违抗的因素不上班吗?如果那天上班,暴雨泡至腰间,导致你要开船来上班,你可以申诉,但是如果没有,公司的确明文规定了,难道你喊冤可以解决问题吗?此为合理。(不要打我,这个合理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的,不代表我的观点,哈哈) 不合理? 说到不合理,作为一个有良心的HR而言,我个人立场当然认为不合理,但是我的立场可以拯救你吗? 你会疑惑,明明迟到一小时就扣一小时的钱不就结了吗?为何要当旷工处理?迟到当旷工算几个意思?根据旷工的成立条件:1.未按规定提供劳动。2、无正当理由。3.未经主管批准。 1. 未按规定提供劳动。的确,迟到是未能在上班时间内提供劳动,可是已经赶在上班的途中了,如果非要用此定罪,我只能说,魔鬼般的公司会训练出魔鬼般的员工,不在沉默中爆发,就会在沉默中走人。 2、无正当理由。暴雨中奔跑的孩子,有时不是因为没伞,更多是因为迟到,塞车算理由吗?地铁进水了算理由吗?隧道堵了,滴滴、Uber都不接单了算理由吗?如果都不算,老板,你能开艘船过来接我么? 3.未经主管批准。这个就更主观了,迟到能不能说成是有事请假?能不能是病假、例假?反正就是一定要请假,可是主管领导就是不批,电话不接,你还能怎样?炒了还是焖了? 以上种种表明,公司要定你罪,你跑不了,不要和制度死磕了,要么就起早点,越过千山万水也要来上班,要么和领导关系搞好些,提前电话告知一下,当个事假或迟到处理,硬要和制度死磕,觉得坑爹不合理的,有本事自己去改制度。 按照我目前公司规定,迟到一分钟“乐捐”1元的考勤制度,相信在这种时间就是金钱的制度下,迟到1小时,无非就是“乐捐”60元的问题,事情就没那么复杂了。什么?有人说,这不合理,扣60元太多了?时薪还没那么多呢。 好吧,你赢了,啥制度你都有理由反驳,你有本事去申请迟到变事假吧,还能少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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