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宁神采奕奕说:
今天这个话题,让我想起多年前做销售时,接触比较多的就是制式销售合同。为什么用制式合同呢?国家认可的、条款设计合理且全面、让甲乙双方都能感到不偏不倚的公平感。双方协商一致部分可以择空填写,而且,最重要的还有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当然,最最耳熟能详的一句就是“不可抗力”条款。诸如: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地震,自然灾害,战争等)该合同不成立。这就引发我们HR、管理者必须思考一个问题:除考虑规章制度合乎管理流程,通过职代会认可等之外,我们有没有不可抗力的考虑、有没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的妙招。 今天我们一众HR或管理者在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时,除了人性化管理这个模糊因素应该考虑之外,我们是不是应该重新审视一下工作生活中存在的这两个变量,当然我们也不能忘记一个最重要的、超级好用的一个管理原则。 1、不可抗力 HR是门严谨的专业。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最重要的是,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合同法》规定: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既然暴雨、洪水是不可预见的偶人因素、而且是不可控制,所以我们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重新定义?起码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回到我们具体的工作、生活现实情况就是,暴雨、洪水天气,原来迟到一个小时算旷工,我们能否及时与老板沟通,及时对考情规定及时调整。鉴于七月我市遭遇恶劣天气影响,特别是7月8日、9日已达到我市百年一遇恶劣天气,特此做出调整,这两天的考勤: 迟到1个小时内的,算正常到班; 迟到超过2个小时,算迟到; 迟到超过3个小时,算旷工。 以上调整变动仅限于这个月发生的暴雨恶劣天气,原考勤制度继续有效。在此受老板委托,对于我公司员工在恶劣天气坚持到岗表示支持。 我想这样的事后调整一出来,我们HR一直纠结得如何向老板为员工争取福利时,总是因为金钱问题让老板不满意的问题也能够得到缓解,既承了老板的好意,又人性化解决了职工的焦虑。如果我们HR可以在这些问题上做出一些科学调整,一定会赢得老板、员工双向满意,逐步树立权威。 2、未尽事宜 这个曾经是所有经历过合同签订事宜的人都遇到的一句话,所以,我们做HR就是全和人的切身利益打交道的事情,即使考虑足够全面,也会因为时间、地点、条件、外界因素等发生变化而变化,所以一定要有考虑到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这个王道。 3、例外原则 这个来源于科学管理之父泰勒,他认为管理中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应该尽可能实行规范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把一般的日常事务授权给下级管理人员去处理,自己只保留对例外事项(即重要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权。这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工作中的例外事项,比如极端天气等就是HRM或HRD发挥作用的时刻了。所以,好的管理就是例外管理做得好。 规范化、职业化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持续不断地将例外事件例行化、流程化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重视例外管理是实现管理规范化、职业化的必然。 但是,永远要记得我们只是不断减少,但未尽事宜还很多。所以运用好例外管理很重要。 4、考勤管理为了什么 考勤管理是为了通过管理上下班时间以期达到提高素养、保障绩效的作用。所以,我们万万不可以忘记这些核心诉求。我们HR不是为了规则而考勤。 考勤作为管理的一部分。它还是具备管理所有特质的。西蒙说:“管理就是决策”。就像我们今天讨论的暴雨天气下,迟到一个小时,如果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决策”为旷工,也可以决策为“正常”。有学者说:“管理就是沟通”,所以我们一起沟通探讨一下,暴雨天气下迟到一小时的情况还算不算旷工?有管理定义为:管理就是计划、实施、控制和协调。看见了吗?考勤管理就是制定好合乎规则要求的制度及流程后,在执行的过程中,通过控制进行保证,通过协调完成它。所以,控制别忘记协调。
我的点评
考勤作为管理的一部分。它还是具备管理所有特质的。西蒙说:“管理就是决策”。就像我们今天讨论的暴雨天气下,迟到一个小时,如果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决策”为旷工,也可以决策为“正常”。有学者说:“管理就是沟通”,所以我们一起沟通探讨一下,暴雨天气下迟到一小时的情况还算不算旷工?有管理定义为:管理就是计划、实施、控制和协调。看见了吗?考勤管理就是制定好合乎规则要求的制度及流程后,在执行的过程中,通过控制进行保证,通过协调完成它。所以,控制别忘记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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