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遇到的这种情况,相信不少HR同行都遇到过,个人认为,处理的三步曲可以这样: 三人成虎 昨天人资劝,今天她反悔,人资再去劝,肯定无效。可以请求她的上级、人资领导、工会/员工代表/资深忠诚的老员工等,对她进行轮翻讲解,从法情理、待人处事、今后职业发展等各方面去劝,即好聚好散。 这一招其实非常管用,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去劝,效果可能不好,如果多去几波人,特别有部分领导,再强硬的态度也会软下去。这不但是国家、政府处理棘手问题屡试不爽的方法,其实也可以借鉴到员工关系管理中来。不过,关键的因素是人资如何请动这些“山神”们,平时与各部门和领导处好关系是不是显得很重要了。 N+1处理 现在公司已经确定“录用新人”,时间紧迫,不可能与这位员工周旋,就可以使用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补偿N+1即可,当然,这需要领导同意。 当然,同时要发出EMS给该员工,不能让她再出勤,即消除打卡上班的信息、不安排岗位、不分派任务、在公司内部进行通告等。如果因此让员工激动,在公司吵闹、打砸等情况,就可以请110过来协助处理。如果她去仲裁,只有奉赔了。 辞退处理 效率低、捅娄子等,有没有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批评教育的书面材料有吗?有员工写的改善承诺没有?公司对她进行了处理处罚了吗?如果达到了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程度,就可以立即进行辞退,无需任何补偿,但需要事实、证据确凿。另外,如果公司态度强硬,即使没有相应的证据,也可以进行辞退,仲裁或诉讼后,最差就是双倍工资了,但是,不经过半年以上的时间,她是很难拿到这个赔偿的。 吸取经验 从本案来看,我们应当吸取一个经验,就是:下手要快、热炒热卖。意思是说,昨天与员工达成的处理意见,一定要马上拿出“离职工资结算表”和“离职单”来让员工填好并盖上手印,千万不要等到第二天和过夜。如果让她转过头与家人、朋友商量一下,变数就比较大了,再处理起来就麻烦得多。其实在处理其他员工关系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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