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肯定要问我,为什么要笑?虽然本案例比较吸引眼球的是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这些字眼,但是我透过茂密的树叶里看过去,看到了一个小枝桠......
那就是:“由于王师傅平时为人比较强势,又是老员工,所以厨房最近几年逐渐形成了王师傅做主的状态......"是的,我非常想吐槽的就是这个,尼玛(抱歉,没有忍住),多小的厨房啊,总不会是王师傅一个人吧?只要不是一个人,两个人也行,总得要一个人主要负责工作吧,不然要闹怎样,难道公司想演一出”三个和尚没水吃“的戏吗?
如果不是,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奇葩的事情,由于某人强势,又是老员工,资历老,自然的形成某人做主的状态,这公司是什么,原始社会还是古代,靠武力争老大,谁厉害谁牛,谁坐头把交椅......
好吧,我还是不吐槽了!好歹人家在2015年底明确了组织架构,把厨房交给了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我想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给这家公司HR 36个赞,再加一个飞吻,总算是没有把如此奇葩的事情一条道走到黑!
画外音2:我还是从画外跳到画内吧,说说更紧要的事,不然宝宝们要抓狂,该吐槽本宝了!
“我们公司有个厨师王师傅,2014年底工作期间下楼梯时扭伤了脚,造成工伤,最后鉴定为十级伤残。”这位王师傅不幸工伤,既然认定为工伤,最后鉴定为十级伤残,那么公司应该在第一时间已向社保局递交了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使得该员工能及时的获得工伤的费用报销。当然在该员工的治疗期间的请假事宜、公司的慰问,工作的交接也是要去积极处理,我相信这个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公司都应该做到,其实麻烦的主要是后面的十级伤残的问题。
关于十级伤残,我们有必要明确下概念。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员工工伤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被称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于这部分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仍具有大部分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劳动自食其力,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者视客观情况依法与其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并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因此来说,用人单位在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即使是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工伤员工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其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既然支付补助金避免不了,那只能考虑尽可能的节约成本,在合法的情况下做到最少。本宝在这里没有多的建议,只有一条,那就是优化公司的薪资构成,即工资不是一整块,而是总薪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奖金(全勤奖、绩效奖等),这样做的好处很明显,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合理地降低人工成本,最直接的就是可依此计算加班费,降低了加班费的支出,还有如工伤假、病假、产假及各种带薪假等也可按基本工资标准来支付假期工资。当然这个前提是公司在制订的相关制度里明确规定并培训员工,让员工签名确认存档,即要让员工知道并认可这个规定。
画外音3:任何事情都得一分为二的看,很多时候我们自己局限了自己,为什么非得这样的,我们完全可以跳出画面看画面内,是吧!!!
案例中的HR最想关心的就是工伤期满后在支付最少赔偿金的情况下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本来这个还真木有太好的办法,原因上面本宝已经分析了,谁知柳岸花明,峰回路转!“王师傅工伤期满回来上班后特别不服从管理,有时还辱骂管理人员,做菜的水平也全凭自己心情而定......"
机会来了,我想说不做死,就不会死,如果这位王师傅他是一位忠厚老实,工作兢兢业业的员工,作为HR还真的不好让他走,一方面是感情上,另一方面是他确实木有犯错,我们没让他走的非常理直气壮的理由和道理。可是他不是,这就给HR与他解除劳动关系做到最少赔付创造了机会。
对于屡次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公司是如何处理的,相信做人事工作的HR都不会陌生,一般来说《员工手册》会明确规定: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终警告,第四次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该员工屡次不改,到了第四次还是违纪,那么不好意思,我们只能说抱歉了,直接和他接触劳动合同,对于违纪的这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不用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的,只要之前的工伤报销没有什么问题,那么就可以和他大声说Bye Bye!
不过在给予员工处罚的时候,一定要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值得注意有以下几点:其一、要有制度的依据,也就是说一定要按照公司的制度。
其二、要有书面的依据。即给予员工处罚时,一定要有书面的东西,包括事件说明,员工违纪触犯单,员工本人签名、部门直属上司、部门负责人、HR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其三、对于处罚要有公示。在公司内部明确发文,经过员工代表大会的监督、通知公司所有员工,给予公示。
其四、可以考虑为该员工调整岗位。其实HR如何真的想让员工走,调整岗位是最好的一个办法,我曾经腹黑的上司就惯用此招,将想让其走的员工在不降工资、不降级别的情况下,调其到不喜欢、不擅长的岗位、或者有一个强势领导的部门等等。总之创造一切可能的艰难的环境让他自己受不了而自己提出离职;或者为其创造多犯错误的机会,处罚累计到一定次数做开除处理(这个办法建议只用于特殊情况,慎用)。
作为HR,我们处在公司非常关键的位置:承上启下,协调、组织,制度执行,作为有良知的我们我们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顾员工的权益和感受,毕竟来说员工与公司相比员工是弱势群体。当然遇见如本案例中这种不服管理、辱骂管理人员、工作不认真,屡教不改的员工,HR也不能心慈手软,该出手时就出手,在符合法律与公司制度的情况下,采用合适的方式方法保证支付最少赔偿金,或者零赔偿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清除害群之马,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卡卡们,请顶起,多点赞,本宝需要动力啊冻梨!!!)
55楼 雪之風子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是单位出的了,明明是从工伤基金里出的才对。
54楼 噹噹
学习了
53楼 宫静
谢谢分享,学习了!
52楼 四川医药FVP
你需要鸭梨不
51楼 宁波二木头
处理工伤员工的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事,想省钱解决基本无可能,在法定的补偿的基础上协商优惠才能妥善解决。“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政策就限定了企业需要协商,不可强制单方解除。
50楼 maomaohen
谢谢分享,又学习了
49楼 荼蘼花开0504
谢谢分享 ,又学习了
48楼 小草68
多谢分享,学习了!!!
47楼 大兵zmc
经典,学习了!
有一点疑问想请教:
关于文中所说的工资结构设计“总薪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奖金(全勤奖、绩效奖等),这样做的好处很明显,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合理地降低人工成本,最直接的就是可依此计算加班费,降低了加班费的支出”,这是可以做到,但是“还有如工伤假、病假、产假及各种带薪假等也可按基本工资标准来支付假期工资。”这点不知道是否可行?“工伤假、病假、产假及各种带薪假”的计算好像都是按照前12个月或者前3个月月平均收入(含津贴和奖金等)来计算啊!
这个月平均收入在中亚地区的劳动法中也是这样规定的哈。
46楼 阴丽华
学习了。
45楼 菡萏为夏
学习了
44楼 尘起尘落
文中工伤待遇的表述有问题,2011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已经变更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员工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需要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不是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甜甜圈饭饭
@尘起尘落:赞一个
阴暗的维维
@尘起尘落:赞
43楼 青青绿茶
透彻!
42楼 易水云
受益匪浅。感谢
41楼 selinalee
学习了
40楼 猫咪小黑
感谢分享,学习
39楼 夏小葵
问题已经很明确的指出该员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说明该公司是已经提交了工伤资料并进行了工伤鉴定了。打卡里面还需要再提到第一时间上报社保局吗?
F常乐
@夏小葵:可能表述有误,上报社保局之后最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在这里只是强调及时提交上报提交资料,及时为员工报销费用。
38楼 释乐儿
感谢分享,学习!
37楼 betty141
我也曾遇到这样的员工,公司有各项制度都规范,也有礼有节的跟她谈,但是人家就是跟你要补偿,当然她没有遭遇工伤,离职的原因是拿了客人吃剩水果(完整的),然不止一次,是多次,在员工手册中规定这种行为是解雇不作任何补偿的,又吵又叫又哭又闹的,最后还是拿了钱打发她。
爱你不是23天
@betty141:那你公司多半也有自己觉得不对的地方,不然任凭你哭闹也没有问题的。
betty141
@爱你不是23天:一女的在办公室又叫又吵影响大家工作啊。老板心善
36楼 爱你不是23天
有点意思。
不过王师傅是老员工,如果他有公司违规违法的行为证据,来要挟你,公司该如何应对?不要因为解除王师傅的劳动合同且还要少赔偿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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