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适龄的女青年,正常的生育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任何单体或个人都不能因此而对孕期女职工有过分的要求。对于此打卡所提出的问题“提前休产假所造成的生育津贴、社保报销还都需要经过公司才能取得,我既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觉得企业不能如此无情!具体的设想与做法是:
一、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合理。
1、充分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制定规范、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以利于具体的管理与运作。
2、相关的管理制度是否经过征求员工的意见或建议程序,这不仅是充分尊重员工,也是关系到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合理、规范的重要内容。
3、如果有不合理、不规范的内容,企业可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职代会的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再执行,以体现其合法性。
二、如何规范提前休产假制。
1、如果企业要让某女职工提前休产假,是否合理与规范,首先必须是职工自己根据怀孕反应的需要;如果企业一定要求员工实行,必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才能实行,决不能单方面强制执行。
2、即使怕某职工因突然的休假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进行,可以先配备或提前安排其他职工界入,也不能因为怕影响工作而采取强制性的方法来要求她中止工作。
3、根据一般的生育规则,女职工的休产假主会安排在生育之后进行,除非是遇到其怀孕反应过于严重而不得不前提提出的情况。
三、一旦女职工投诉怎么办?
1、即使企业有要提前要求其休产假的设想,可以先与女职工交流、沟通,不能因为有内部管理制度或以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为由而强制地提前让她休假。
2、如果是企业强制要求女职工提前休产假而发现有违法、违规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一旦经情况企业有相应的应急准备吗?
3、一旦她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成功,企业又有怎样的对策和措施措施,而这些对策、措施是否能够站住脚并取得最后仲裁的胜利?
四、能以各种理由扣除工资?
1、对于三期职工的正常维权国家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无特殊理由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寻找个理由来扣除职工的工资,这是既不合情、又不合理的理由。
2、一旦企业的管理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矛盾或冲突,那只能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标准,到时吃亏的还是企业,不仅要补发职工的工资,更会在企业名誉上受到严重影响,这是万万要不得也是不应该的。
3、作为一个规范的企业,不能因扣除女职工的一点小利而在企业内外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这一切的问题最好是协商解决,而非强制性。
总之,企业不得单方面提前要求女职工休产假。对于企业中的提前休产假所造成的生育津贴、社保报销还都需要经过公司才能取得,企业既然想维护合法权益,就必须本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基础上,在与其协商的提前下合理解决纠纷或问题。
29楼 永远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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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shi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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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星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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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小爱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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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sunyl
谢谢分享
24楼 爱你不是23天
只能合理平息情绪的找主管领导沟通解决,如果是去投诉公司,那你在公司就做到头了,
白玉京
@爱你不是23天:对于这样没有人情味儿的公司和阴险(副总找茬)的领导,我觉得自己的利益就是要争取,自己的正当权利一定要争取,等生完孩子之后再找别的工作,生完孩子的女性工作还是比较好找的。
23楼 晨晨2016
解释很全面
22楼 冉冉0818
老师我现在想咨询一个事,如果是职工提出提前休怎么算呢,算病假、事假、产假呢
21楼 hklte_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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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HR随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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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S_132373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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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老人事刘
如果情况属实,只能说公司有点那个什么,呵呵!你懂的!但作为从业者,我个人认为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有:所有工作有无计划,有无分工,工作结果有无记录;如果这些没有,能改变的可能就不会太大。
17楼 炯炯J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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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Bruce4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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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庐梦制卡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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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hx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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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飘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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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315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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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cat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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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支书
法律,是道德底线的最后一道屏障。当我们总是在法律上考虑问题的时候,说明我们的社会道德已经沦丧到相当危险的地步了。面对风云莫测的经济态势和纷繁复杂的竞争环境,企业的生存也是举步维艰。但是这不能成为良心和道德丧失的理由。我们之前总是在谴责万恶的资本主义和资本家,但是现在呢?换了名字后,本质呢?当我们以苛责的态度,对待弱势的员工时,是否想到我们在同时要求员工的无私奉献和忠诚忘我?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决定了权利义务的畸形对应!对于此事,本人认为保持理智先搞清楚公司的真实意图并寻求正常的沟通渠道进行沟通解决,同时做好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工作,以备将来的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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