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的基本都是公司不愿意续签,说服员工自行辞职的情况,员工个人不愿续签的话,一般会自己提出离职,所以还没有碰到过上述情况。 通过各位牛人的分享学到解决员工既不续签也不离职的问题(新合同未降低原劳动约定条件续签),应该注意一下几点: 1、书面正式通知-“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用EMS寄送较为理想,邮件也可) 在通知中,明确写明: 1)需续签合同的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等) 2)工作岗位信息 3)本次合同终止时间,并在通知中注明续签合同的最后截止工作日期 4)逾期未联系人力资源部续签视作员工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合同 5)通知中一定要表明一点:“公司现在通知你:公司愿意在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另,通知公文发出后,以多渠道(电话、邮件)的形式通知到员工本人及其直属上级 2、通知接收签字-本人亲笔签署“续签合同接收函”回执-人力存档 3、合同结束前一周进行约谈(注意录音、面谈纪要),并通知该员工直属上级安排做好工作交接 4、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准备好相关的纸质证明材料,办结离职签批手续,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立即终止劳动关系。 如果是由于新合同劳动约定条件有所降低,员工不续签的,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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