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但是楼主的干活确实很实用,值得日后学习和借鉴。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区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怎么拟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续签通知:“公司现在通知你:公司愿意在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 怎么通知到员工? 1、当面直接通知,一式两联,让员工在单位留存的那一联上签收。 当然,遇到本案这样的员工,可能是不愿意签收的了,我们要防这一点。 于是,我们可以找一个安静的房间,事前安装好摄像镜头,把全过程给录像下来。这样子,我们就要把续签通知的内容给员工读上一遍,完了让他签收,他说不签收,说我知道了。 好了,这些都足以证明单位已经通知员工在维持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下续签合同而且员工不愿意签订了,这就OK啦。 如果不能录像的,录音也是有效的。 只是录音录像一定要把握好细节,比如:时间、什么事情等等。 2、EMS通知。 但不要以为只要EMS就足以解决问题了,因为EMS通知也需要质证。 万一你EMS了,员工不住在那个地址呢?或者住在那个地址,但是快递员送上门的时候,他说这个人不在那里呢?这样,EMS的回单一定是该地址无此人,退件。这样,质证的时候,员工否认收到了,你也没办法证明已经通知到员工了。 所以,如果要采用EMS通知的,事前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好送达条款或者在员工入职的时候,让员工填写一个送达地址确认书,防止查无此人退件或拒收等情况。 - 我们先发一个续签通知书,员工收到之后,未如期来续签的,则我们合法终止,不要给补偿金。 如果员工如期来续签了(可能性比较小),那基于我们定下的原则,不要这个员工了,我们反悔,说不愿意续签了,给他发一个合同到期终止通知书,这样,我们合法终止就好,顶多给2个月的补偿金。 所以,我们千万不要直接发到期不续签通知书,都知道员工不想续签了,我们还主动不续签,那也太傻不拉叽了。 - 如何做好事前防范? 前面谈的都是当这个事情发生了,事后如何去处理,如何去补救? 但如果你处理事情的思路总是想到如何补救,而不是去想到如何做好事前防范,那么,你就永远不会大步向前进。 只是,如何才能做好事前防范呢? - 我们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增加这么2个条款: 1、甲方声明:在本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内,凡涉及劳动合同的续订问题,甲方至少维持本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不变,如部门、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等等。乙方表示已知悉甲方的声明。 2、乙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前45-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送达《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续订决定告知书》,就愿意终止该劳动合同或者续订该劳动合同作出选择。如乙方逾期未将《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续订决定告知书》送达甲方,或《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续订决定告知书》中的内容未按要求书写,以及《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续订决定告知书》不是乙方本人签名的,均视为乙方要求终止本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到期后,本劳动合同终止,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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