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离,离职之前的工资公司还是得照发,开离职证明也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过针对这种不告而别的员工,公司还是有应对策略的 1.公司制度可以规定: 01.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离职手续规定必须办理工作交接后,才可以结算工资,离职手续办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给予开具离职证明。 02.员工未办理离职交接,在法定期限内提前离职的,必须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需提供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03.公司规定,旷工三天以上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必须根据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的法定地址通过邮政ems快递(官方认可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书,快递封面内容 就写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保留快递递送凭证。) 如果公司事先有这些规定,并做好相关证据的保留和收集,不怕员工去劳动局告我们 如果公司没有这些规定,那就只能跟员工斗智斗勇了,告知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前走掉,公司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工资会给他发,离职证明也可以给他开,但是必须人过来办理完工作交接。另外,员工这个不告而别的行为,是没有职业道德,员工应聘下家单位,如果需要背景调查,让用人单位知道他之前不告而别离职,也会影响他是否被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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