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之胡说八道
这种党的大政方针,作为良民,红玫瑰一定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什么企业要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啊,什么HR要未雨绸缪啊等等......(此处略去5千字大话套话,哈哈)。
(大卡:你妹啊,你什么时候打卡写过5000字以上,啊,有了省略号,你就略去5000字以上。
红玫瑰:.......)
好了,冠冕堂皇的话说完了,下面的打卡还是开启胡说八道的模式吧。
据说,全面二孩政策放开的消息一传出,各大微信群都沸沸扬扬了,男人们都在摩拳擦掌,准备晚上就焕发生命的第二春,但是,潮汕人的微信群却一片安静,因为,每家每户基本上生了不少于三个娃了,哈哈。
于是,一夜之间,妇女似乎又成为了企业的敌人。
女职工俨然成为企业的最大加害者。
其实,企业并不是最大的受害者,老公才是!
即使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对于企业来说,女职工仍然要上班。然而,当她们回到家里,就变得贤惠起来了,就是闲在家里什么都不会,全部的家务活由老公一个人抗起来。
孕期女职工到医院检查,企业只是给一个产检假而已。然而,老公就要全程陪同、伺候、端着笑脸。
严重违纪的三期女职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红玫瑰看了一下《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当红玫瑰不想上班的时候,老板就告诉红玫瑰:你照照镜子、你查查银行存款、你想想新婚姻法,完了,红玫瑰这么做了之后,立马就精神抖擞地去上班了,哈哈),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也就是说,即使三期老婆严重违纪,老公也不能解除合同。
终于熬到女职工的哺乳期结束,此时,企业的责任结束了。然而,老公的责任,不过刚刚冒头,老公还要扶养孩子到18周岁,甚至于22周岁或更长的时间。
这一切,只不过是那个晚上打了一炮而已。而已啊,哈哈。
这个,难道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空间,打的错误的炮吗,红玫瑰不知道?
所以说,企业的委屈,让老公情何已堪,哈哈。
但无论如何,二孩给企业增加了用工成本,是不争的事实。
如何防范二胎妇女的风险,似乎成为了HR需要掌握的必备技能。
这里,红玫瑰想告诉你:然并卵。
1、能不能不批准三期女职工的病假?
答案是不能,只要妹妹们有本事从医院开出正规的病假条来,当然,也有一些是老姐姐了(据说有婆婆和媳妇一起怀孕的),那么,企业就必须批准三期女职工休病假,这个是为了保护三期女职工的健康权。哎呀,说是三期女职工,实际上是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产期女职工都在休产假呢,才不会请病假呢。
2、三期女职工请病假超过医疗期的,怎么办?
不少HR会把病假期和医疗期这两个概念弄混,这里,红玫瑰要给大家说说这2个概念。(刚好这个月报名听了冼律师的免费微课《医疗期那些事》,给大家卖弄卖弄)
区别:
病假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生建议、企业批准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
病假期是一个生理概念,是一个事实期间,它是根据病情和伤势来决定的,就是医生开多长时间的病假条,病假期就多长时间,这个是个弹性的期间。
小结:病假期是事实上的休病假的时间。
医疗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医疗期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一个法定期间,它是法律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明确规定的,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医疗期就是三个月,这个期间是固定的,是一个刚性的时间。
小结:医疗期是法定的解雇保护的时间(保护劳动者在这段时间内不被解雇)。
联系:
病假期<医疗期,不得运用第40条非过错性解雇员工。
病假期≥医疗期,可以运用第40条非过错性解雇员工(但第42条规定的三期女职工等属于例外情形)。
不知道你被绕晕没,红玫瑰自己是有点晕了,等姐姐先倒杯1982年的雪碧来压压晕再说,哈哈。
姐姐喝完1982年的雪碧了,接着说:
总结:医疗期满后(病假期大于医疗期),企业是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企业不解除的,员工交病假条的就有休病假的权利。而对于受解雇保护的三期女职工,医疗期满后,因为企业也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孕期和哺乳期内,只要女职工提交了合法有效的病假证明,企业就必须允许她继续休病假,不批病假、缩短病假时间都是不合法的。
这种情况下,要保护企业的利益,肿么办呢?
红玫瑰实在不好意思说:有些时候,姐姐会让妹妹们请事假,于是,只要她们提交事假申请单的,我统统都批准了。
哎~~~~,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但女人不为难女人,老板就要为难红玫瑰啊,哎~~~~
(很多时候,企业也没办法,因为,很多女职工乱休保胎假,完了,她还能开到病假条,哎~~,忽悠她请事假吧,老板会保佑你的,哈哈)
3、女职工休完产假之后,还能再休年休假吗?
我百度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现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所以,女职工休产假的并不影响其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企业不得剥夺休完产假的女职工休当年年休假的权利。
4、女职工承诺不结婚不怀孕的处理?
关于这个问题,红玫瑰只能说:女人的话你都能信,你挺傻不拉几的。
你麻麻小时候没告诉过你吗?长得漂亮的女人说的话千万别相信。
哎呀,忘记了,这个是张无忌的麻麻告诉张无忌的,估计你还真不知道,所以,你就信了。
但是,这个真的没什么卵用啊,因为,企业与女职工有关“合同期内,保证不得结婚、不得生育”的约定,侵害了员工的结婚自由、生育自由的权利,违反了婚姻法等法律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好了,胡说八道结束,各位看官,你们可以点一下右下角的大拇指,反正点一下也不会怀孕,不用怕生二胎,哈哈。
95楼 月无倾
问题1:女职工休完产假的还能再享有当年年休假?如12/12/12入职,13/4/8生育,14/4还可以享有13年年休假?
问题2:员工休了半年医疗期,还能享有年休假吗?
94楼 我会成功
学习了
93楼 漠M然
学习了
92楼 崽0221
要站在公证的立场上说话。不能以个人面前的现状乱评一通。
91楼 丑妮
通谷易懂,比较逗,如此各种荤素搭配的谈话估计员工都能愉快的接受.做HR应如此.
90楼 晨雨初荷
挺有意思的
89楼 ivy0540
哈哈学习了
88楼 李大侠
错误的时间、错误的空间,打的错误的炮!有点意思!
87楼 清风雅居
学习了,谢谢分享!
86楼 Toby鱼
这么火,该做做采访露露脸了
85楼 YOYOYLF
哈哈
84楼 nice小玲子77
哈哈哈~~~幽默中就学习了,谢谢分享
83楼 苏打蓝
学习了,病假期和医疗期的区分
82楼 榆树
都是干货,赞
81楼 Sucie
趣味性教材,学习了
80楼 风影叶
每次看红姐姐的文章都不会想睡觉,真不错,学习了
79楼 在水一方10
说的太好啦,赞!!!
78楼 大雁飞过
哈哈学习了
77楼 小幸福简简单单
写的很有趣味性,说的一点也不枯燥,谢谢分享
76楼 四季冬眠
公司能找到这种风格的HR,老板真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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