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出现招工难的现象,但同时工人对自己的工作条件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使得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也在增大,但这些情况不能通过逃避法定义务来减少,否则,只会因小失大。员工入职前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承诺自愿要求公司不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社会保险,并同意接受公司给予的补贴。这样的承诺合法有效吗?今天,我们对这一常见现象,好好聊一聊吧。
文|张立岩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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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2014年10月,张某到一家有限公司上班。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天,该公司要求张某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载明:张某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张某。
张某本也不想交社保,作为一个外地打工者,社会保险交不交也无所谓,交了以后自己回老家工作了,又要转,麻烦,并且还要从工资里再扣几百块钱交社保,不如不交,拿到钱寄回老家才最实在,于是签字确认了。
之后,双方因工资调整问题发生争议,张某打算从公司离职。公司认为,张某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无权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于是,那份承诺书被提上了桌面,公司说是张某自己不愿意交,张某说是公司一开始就写好的,让签字的,是公司不给交,各执一词。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相对来说,用人单位是占主导地位的,一般处于强势,而劳动者处于被动地位,相对弱势。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用人单位不愿签订或不愿履行劳动合同,本案情况则比较特殊。若以个人承诺放弃社保、补偿等来维系相关劳动关系,就容易使劳动者处于被动、胁迫地位,使相关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总之,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作为劳动者他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作为用人单位这是他的法定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
因此,用人单位不要为了规避劳动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与劳动者签订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或者与劳动者签订对工作中产生的伤亡不负责任的“免责条款”,因为这类条款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如果最终走上法律途径,劳动者的权利不会因签订这些条款而无效。
该案也再次警醒相关企业,妄图以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是行不通的,结果只能是得不偿失。现实中,必须严格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不能存有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不买“五险一金”的违法心理。建立劳动关系,就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既是切实保障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险权利,同时也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给他人以漏洞、可乘之机,免受不当侵害。
今日小结
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察部门举报。即使是员工确实不想缴纳,主动提出将保险费作为工资发放,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形时,用人单位也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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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土生土长的栀子花18061323
张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公司是要给员工购买社保的,但是部分员工因为已经在异地购买社保或是村里代缴,不愿在我司参保,签订了自愿放弃在我司购买的协议,而且公司对这些异地参保员工补贴500块每月,请问可以吗
17楼 馨乐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总之,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你这个说的是社保,如果是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做了三年,我司未给员工购买社保是否劳动者自动离职时也可以要求赔偿三年的经济赔偿呢?
16楼 王钢旦
请问职工是否可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
15楼 浅白色
很多单位都和员工签订不交保险的协议,但是如果合同去劳动局备案的话,是一定要交社保的吧,这些企业是没有备案吗?
刘雪菲律师
@浅白色:这种协议是无效的。
14楼 雅牧
@劳动派张立岩,您好,我稍后将转发您的这篇到我们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中。让大家学些。
刘雪菲律师
@雅牧:注明出处 谢谢
13楼 秒速五厘米97
您好,张岩姐,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公司是做婚礼策划的,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比如五一、十一这样的节日员工都需要上班,但是公司没有支付员工三倍工资而是进行对应法定节假日天数的调休,这样合法吗?谢谢
刘雪菲律师
@秒速五厘米97:你可以看看加班那张图 非常清晰的 可以补休替代
秒速五厘米97
@劳动派张立岩:好的,谢谢
12楼 happylam
公积金其实也是强制的,这个有法律规定,而且追溯期是没有限制的。并且公积金中心都有一套完整的流程追缴。只是没有很强硬的每家企业去追收而已。所以,不要想着这个就没得追,只是因为它不像社保有比较多的部分是征收到国库的,所以才没追那么积极。对员工的影响也没那么大。
刘雪菲律师
@happylam:赞
11楼 Sunny简单
多数企业都不想给员工交保险
刘雪菲律师
@Sunny简单:多数企业还不想给员工发工资呢 这怎么说
10楼 云浮
张老师,分析的很到位。但是针对“五险一金”的“一金”而言,这个应该不是国家强制规定的吧,住房公积金完全是员工自愿缴纳与否吧。大的一些企业“五险一金”缴纳很规范和合法,目前是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微型企业,这个风险还是很大的。
刘雪菲律师
@云浮:LS有同学回答你了哟
9楼 幸福真的很简单
员工自己主动放弃社保,把社保金变现为工资发放的情况很普遍,尤其在一些小企业,一直以为签订了合同是双方认可的事情就万无一失了,没想到这种情况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且后患无穷。谢谢张老师。
刘雪菲律师
@幸福真的很简单:那是没碰到"有心人" 专业职场碰瓷者大有人在
幸福真的很简单
@劳动派张立岩:职场也有碰瓷的?真长见识了,小心为好。谢谢。
8楼 丽莎2015
很多中小企业做不到入职当天或当月就缴纳社保,甚至有的公司不给交社保。(⊙﹏⊙)
7楼 lz775
我们也会跟员工签订资源放弃保险协议,倒也不是指望能逃避责任,只是员工确实不愿意交,至少能说明企业不是故意不交的。在责任上总能从轻一些的吧。
刘雪菲律师
@lz775:错!完全不会从轻,一旦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并申请劳动仲裁,双倍工资妥妥的。面对这种确实不愿上社保的员工,用人单位最好的选择是:不录用!!
6楼 花开彼时
一般员工入职当日都会购买五险,但有一种情况的人员,无法购买五险,比如部队队伍的人员或另外一家单位已经帮员工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刘雪菲律师
@花开彼时:最好不录用 员工自己的问题让他先解决了 或者协助其解决
刘雪菲律师
@花开彼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适用于现役军人。
花开彼时
@劳动派张立岩:恩,如果录用退伍的军人,社保缴纳不进去,如何处理能规避风险,或者说只能不录用?
花开彼时
@劳动派张立岩:O(∩_∩)O谢谢~
5楼 christymls
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个人自己在老家缴纳了保险,并且快退休了,是否可以通过本人申请公司不为其缴纳保险,而购买商业保险?还有就是,有的人原公司为其缴纳保险至退休,我们公司缴不上去,与其签订的也是劳务协议,是否可以通过个人申请不购买五险而购买商业保险呢?
刘雪菲律师
@christymls:第一个问题,理论上并不能消除风险。第二个问题,未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情况比较特殊,需要知道更多细节。欢迎入群讨论。
4楼 人力学
挺好的
3楼 老旭子
那一张申明就是个然并卵的东西,没啥用。
2楼 NCFIHR
张老师,您好。如果企业为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但是没有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标准缴纳,而是按照一个统一的低标准缴纳,那员工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八调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谢谢。
周公杰孟
@NCFIHR:个人认为是可以的,并且企业需要补缴保险,并支付补偿。
老旭子
@周公杰孟:本期打卡正在讨论这个问题。
刘雪菲律师
@NCFIHR: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拒不依法缴纳或延迟缴纳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依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这里的“依法”应当理解为:(1)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能不参加或只参加其中部分险种;(2)要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拖欠;(3)要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比如劳动者月工资3000元,就不能按照1600元的标准计算。所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月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将直接导致劳动者社会保险利益的损失,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险,但没有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月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o# X( r3 t: X. X/ k
社保的缴纳基数是实际工资,但是不包括员工福利这一部分。所以如何分配工资和福利将决定员工与用人单位如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所以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事先约定好收入比例的构成。
1楼 光明使者2015
这种自愿放弃社险的协议与社会保险法相悖,属于无效协议。
刘雪菲律师
@光明使者2015: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