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咖:早上好!明天就是2020年1月1日新到来之际,在此祝福大家新年好!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吉祥如意!
现有一个问题,请支招:A公司是在原B公司的基础上变更公司名称为A公司的,原B公司的员工通过竞争上岗后有部分人员去了A公司任职,A公司未能全员接收原B公司的员工,原B公司的员工未能竞争上岗去到A公司的人员,现在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去到C公司,变更合同是否需要协商?协商不成的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协商不成不愿意变更合同去C公司的人员,则继续留在原来的B公司,但是原工作岗位或者工作性质不保留原来的样子,薪酬也会改变,这样的话B公司是否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682310693 2019-12-31 15:40 回复 赞(0) 4楼
不论是去A 去B 或者去C,脱离原来的单位原来的工作岗位,都需要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协商一致的,员工最开始归属的公司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不愿意去C,B又没有之前的岗位了,B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