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后勤人员的管理,如果是作为公司员工当然与其他员工一样的管理。但看题主意思,是不想作为同样的员工进行管理,是否也为节约钱呢?一、看题主说的情况1、3名外地女清洁工。没有说明岁数情况。对签订合同就有了选择的权利。2、但也说了年纪大,领不了退休工资?是什么意思?是已超过退休年龄?如果是超过,就说不上什么扣社保了,买都买不了!3、找人时看不见,只能电话遥控之后才会出现。是否认为是躲在哪玩去了?4、入职多久了还没有签合同。也不怕出问题啊?那样风险就大了!二、再说风险(或费用)的问题1、长时间不签合同的用工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年的话,还会面临双倍工资的风险。没有合同就没有工伤等保险,如果有伤情发生,又得单位全包。那时你这个...
对于后勤人员的管理,如果是作为公司员工当然与其他员工一样的管理。但看题主意思,是不想作为同样的员工进行管理,是否也为节约钱呢?
一、看题主说的情况
1、3名外地女清洁工。没有说明岁数情况。对签订合同就有了选择的权利。
2、但也说了年纪大,领不了退休工资?是什么意思?是已超过退休年龄?如果是超过,就说不上什么扣社保了,买都买不了!
3、找人时看不见,只能电话遥控之后才会出现。是否认为是躲在哪玩去了?
4、入职多久了还没有签合同。也不怕出问题啊?那样风险就大了!
二、再说风险(或费用)的问题
1、长时间不签合同的用工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一年的话,还会面临双倍工资的风险。
没有合同就没有工伤等保险,如果有伤情发生,又得单位全包。那时你这个管理的,责任也重大啊!
2、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存在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从属关系。签了劳动合同,就是你的员工,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那么因为他的工作出现的问题责任主体为企业。而你还得为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劳动者除了受一般民法保护外,还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但可以买工伤保险嫁接受伤风险〈工伤〉相关规定。
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属民事法律管理。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一般涉及的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如果受伤适用于《侵权责任法》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单位就有较大的好处。
所以可以看出,在单位的支出费用。主要在社会福利一块上,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减少支出,不用与公司员工一个待遇。且在工伤等风险上区别较大。
3、事实劳动关系风险(签订劳务合同也可能成为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成为条件:
依据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一规定对劳动关系做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
从上述规定看,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要素:主体资格、从属关系、劳动性质。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
所以:不要以为签了劳务合同就一直与你没有劳动关系了。如果你要求其遵守你的规章、要受你的管理,还要承担你安排的其他工作人事安排。那么你们的关系就变成了劳动关系,就要受劳动法等保护。
如何避免:既然签订劳务合同(里面规定劳务内容、结果、安全管理等)。那就不要管她怎么样工作,你找不到人没有关系,只要给你扫干净了!即:只要她给你完成了清洁任务,就不受你管。
三、说说管理的问题
(一)如果是劳动合同。
1、工作成果。那就制定一个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将清洁工的职责、清洁范围、清洁标准等进行规定讲解明白,按要求进行工作成果的检查就行了!
2、人员管理。在入职初,进行公司的相关考勤、奖惩等制度进行讲解到位,按员工管理等。
(二)如果是劳务合同
告诉其公司的相应的工作时间,禁区范围等。即告之公司上下班时间,什么时候不要打扫,免得打扰员工上班;什么地方不能擅自进入,避免泄密;按时间去检查清洁是否达标就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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