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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HR怀孕后遭公司排挤怎么办?

2016-11-07 打卡案例 147 收藏 展开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公司内部大概有100人,自入职以来,人事行政工作都是由我负责的。今年9月份,公司知道我怀孕后,不停地逼我走,想劝退我。现在还把我从人事行政直接调岗位为生产跟单文员,我拒绝了,因为车间味道很大的,对身体有害,医生开的证明...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公司内部大概有100人,自入职以来,人事行政工作都是由我负责的。今年9月份,公司知道我怀孕后,不停地逼我走,想劝退我。现在还把我从人事行政直接调岗位为生产跟单文员,我拒绝了,因为车间味道很大的,对身体有害,医生开的证明我也给老板与厂长看了,但均没通过,我必须强行接受他们的安排。现在更加严重,他们不停的找茬,还公告我这里做不得不好,那里资料丢失,导致我成了公司的闲人。现在我很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
  各位同行,怀孕后我被公司排挤,该怎么办才好?

上周五辩论赛结果公布:反方获胜。
【辩题】中高层管理人员加班,应不应该调休?
正方观点:加班了就可以申请调休(781个赞)。反方观点:中高层最好不要申请加班调休(1083个赞)。
获胜代表:秉骏哥李志勇,海儿丁,夏天512曹锋,寒冬飞梦008,仙桃阿祥,阳光书屋
最佳辩手:秉骏哥李志勇(呼吁秉骏哥请吃火锅!)
获胜方奖励系主任将在本周发放,不要啄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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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七七七姐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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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名女性HR,看到这次的话题,很是气愤。现在的社会提倡男女平等,可以女性依然要受例假怀孕之痛苦,同时也要像个男人一样去工作,同时兼顾好自己是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媳的身份。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如今女人终于可以抛头露面外出工作,却还是在职场享受不平等的待遇。针对在企业接受不平等的待遇陪排挤的情况,但凡,企业有一些法律常识也不会这样做。这是典型的卸磨杀驴,有些资本家的味道,在员工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一切安好,当取法在全身心的为企业服务的时候,企业就一脚踹开,将你视为企业的负担。员工在怀孕后,本是可喜可贺,公司应该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对该员工进行关心关爱并且调整岗位。下面我们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来普及一下企业所做的不妥之处:首先我们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法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

          身为一名女性HR,看到这次的话题,很是气愤。现在的社会提倡男女平等,可以女性依然要受例假怀孕之痛苦,同时也要像个男人一样去工作,同时兼顾好自己是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媳的身份。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如今女人终于可以抛头露面外出工作,却还是在职场享受不平等的待遇。

         针对在企业接受不平等的待遇陪排挤的情况,但凡,企业有一些法律常识也不会这样做。这是典型的卸磨杀驴,有些资本家的味道,在员工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一切安好,当取法在全身心的为企业服务的时候,企业就一脚踹开,将你视为企业的负担。

        员工在怀孕后,本是可喜可贺,公司应该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对该员工进行关心关爱并且调整岗位。下面我们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来普及一下企业所做的不妥之处:

首先我们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法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面我们利用规定,针对该案例进行分析:

        一、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公司内部大概有100人,自入职以来,人事行政工作都是由我负责的。今年9月份,公司知道我怀孕后,不停地逼我走,想劝退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该条例要求,女职工怀孕后不得辞退,该企业明知故犯,劝退该职工违背了相关规定。

        二、现在还把我从人事行政直接调岗位为生产跟单文员,我拒绝了,因为车间味道很大的,对身体有害,医生开的证明我也给老板与厂长看了,但均没通过,我必须强行接受他们的安排。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岗位的,用人单位应该以减轻工作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环境为基础,进行岗位调整,安排其他劳动,能胜任的,应该根据相关医院证明,减轻劳动量。

        而该企业很明显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是以辞退该员工为目的,将岗位调整由之前的办公室安排到车间,并且环境更为糟糕,违背了女职工保护的规定。

       三、现在更加严重,他们不停的找茬,还公告我这里做不得不好,那里资料丢失,导致我成了公司的闲人。

        公司对女职工进行排挤,无非是想让该员工自己提出辞职,所以,才会不停的找茬,这样企业将会减少赔偿。

       对于这样的情况,可以调整状态,坦然处之。努力做好分内之事,故意找茬的不要理。即使是单位的“闲人”,也不要辞职,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一直到休产假。

        女职工的权益受到保护,如果在沟通后还是不能很好的处理这样的关系,那么就可以走法律程序,确保女职工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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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我开炮”

樵园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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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说的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对于这么坚强的女HR我真的是无比的佩服,我首先想到了、刘胡兰、江姐。对于这么没有情商的领导,我真的无言以对,还不停的、想法设法,我想到了万恶的旧社会、想到了“狸猫换太子”这是要逼死你的节奏吗?这得有多大的仇恨,当年八国联军进中国也不过如此。换做是我老婆我早就上去打的他老娘都不认识他。发过牢骚后,我们来切入正题,首先说作为HR这个岗位也是公司的一名员工,没有什么特殊性,跟我们对待其她三期女工一样,也需要一个合法的、公平的、公正的待遇。对于上述阐述的问题首先我们来说调岗:对于调岗就要明确调岗的前提,并非所有怀孕女职工都需要调岗,应该说现实中大多数是不需要调岗的,那么什么情形是需要调岗的呢?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称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

       古语说的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对于这么坚强的女HR我真的是无比的佩服,我首先想到了、刘胡兰、江姐。对于这么没有情商的领导,我真的无言以对,还不停的、想法设法,我想到了万恶的旧社会、想到了“狸猫换太子”这是要逼死你的节奏吗?这得有多大的仇恨,当年八国联军进中国也不过如此。换做是我老婆我早就上去打的他老娘都不认识他。发过牢骚后,我们来切入正题,首先说作为HR这个岗位也是公司的一名员工,没有什么特殊性,跟我们对待其她三期女工一样,也需要一个合法的、公平的、公正的待遇。

对于上述阐述的问题首先我们来说调岗:

 对于调岗就要明确调岗的前提,并非所有怀孕女职工都需要调岗,应该说现实中大多数是不需要调岗的,那么什么情形是需要调岗的呢?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称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这是目前对于孕期调岗最直接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是调岗的前提;此外还有一种情形,就是根据《规定》,工作场所有毒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必须给予相关岗位或工作环境的调整。本文重点探讨的是女HR的调岗,也就是孕期能适应原劳动的情形。    公司既然涉及到调岗,那么如何确定“不能适应原劳动”,不能适应是个模糊概念,通常可以理解为两个方面,一是原岗位工作强度和工作量大,从事原劳动将影响孕期女职工及胎儿的健康和安全;二是怀孕导致女职工工作能力下降,无法达到岗位、绩效等考核要求。

   首先针对第一个方面的不适应情形,《规定》中明确了孕期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范围,如高处作业、高温、冷水、频繁弯腰下蹲等工作禁忌,所以如果是特别规定中明确的禁忌岗位,用人单位调岗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但禁忌岗位并未囊括所有不能适应的岗位,除了规定之外有些其他岗位也可能(仅是可能)会影响到孕期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对于该类岗位,调岗如何进行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处理。如果女职工本人觉得身体不适或不能完成原劳动的,主动要求调岗,并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用人单位即应当安排减少工作量或降低工作强度直至调整工作岗位,此时的调岗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那如女职工未觉不适或未主动提出,用人单位是否有权主动要求为女职工调岗呢?我认为可以征询女职工的个人意见,毕竟怀孕并非患病或丧失身体机能,多数情形下孕期女职工也是能胜任工作的,如女职工认为无需调岗,那么可以不调岗,但可以采取减轻工作量、降低工作强度等照顾措施。可以的话,适当保留征询意见的相关证据,以备将来免责举证之用。 (上述女HR未主动要求调岗,公司为做出相关的征询意见,是不合法的。)

第二个方面的不适应情形,就是怀孕导致女职工工作能力下降,无法达到岗位、绩效等考核要求的情形。对于该种情形,并无相关法律规定赋予用人单位调岗权利,所以除非征得女职工同意,否则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调岗。因劳动者不胜任调岗的,只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但显然这种情形并不适用于因怀孕导致的能力下降。

其次我们来说如何调岗:

首先我们要了解孕期女职工调岗的前提,那么到底该如何调呢?没有合适岗位可调的时候怎么办?另外劳动报酬该如何调整呢?

首先,法律保护劳动关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所以即便是孕期不适应原劳动的情形,也不反对先采用减轻劳动强度、多给予休息时间等措施,如该类措施无法达到目的,再考虑调岗。

   如果无合适岗位可调,该如何处理?

   这种情形比较特殊,甚至可以说比较少见,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只要愿意,还是可以提供的。确实无任何岗位可提供时,可以协商安排休假处理。这适用于用人单位必须调岗的情形,即明文规定的禁忌岗位以及员工有医疗机构证明的不适应原劳动的情形。这两个情形也要区别对待:对于明文规定的禁忌岗位,用人单位必须予以调岗,实在没有岗位提供,也要支付相应工资;而对于员工有医疗机构证明的不适应原劳动的情形,由于医疗机构一般不会对员工工作内容或适合调整的岗位等作出直接评价,所以用人单位在接到该证明时,可以跟员工阐明利害:即医院该证明说明你的情形最好是卧床休息养胎,任何工作都可能对你造成不利,你之前的岗位并不属于孕妇不能从事的岗位,所以调了之后其他岗位也可能存在同样的不利影响......目的在于说服其休假。     最后,调岗之后的劳动报酬如何发放?

   鉴于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故不能完全按照薪随岗动的薪酬原则调整其工资标准,但同时也并非完全不能调薪,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出于保护孕期女职工目的调岗的同时必须无条件维持其原薪资待遇,尤其是调整后岗位不论从工作数量、难度、强度等方面都较之前明显降低的情形。故在女职工主动要求调岗的情形中,可以根据岗位合理地调整薪酬水。

再次我们来说一下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

一、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我们来说一下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处理

实践中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下面分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四、发生争议时正确的处理方式

第一种方式,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之日的工资及工资的25%的赔偿费用。

第二种方式,如果不愿意再在单位工作,则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综合上述在此简单概括孕期调岗的几个要点:禁忌岗位必须调,不适岗位重协调,能力下降应容忍,调岗动薪须谨慎。

   实践中孕期调岗的情形可能更复杂棘手,如何应对是一道永恒的难题,并无唯一正确公式可循,却可能有许多种处理方式,无论如何处理,都需要在守法的基础上秉承以人为本的原则,平衡女职工与用人企业的利益,这也是体现一个企业、一个HR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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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裔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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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中这种现象真是很多,女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一旦怀孕,就有一些不守法规的单位逼迫或诱导已怀孕的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首先对于文案中公司调岗的事情说明一下:一、劳动法规定,那些情况可以调岗,调岗不是你想调就调的。1.双方协商一致可调岗调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根据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其...

文案中这种现象真是很多,女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一旦怀孕,就有一些不守法规的单位逼迫或诱导已怀孕的员工主动提出离职。

首先对于文案中公司调岗的事情说明一下:

 一、 劳动法规定,那些情况可以调岗,调岗不是你想调就调的。

1.双方协商一致可调岗调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根据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这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这里的不能胜任工作,主要是因为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原因所致。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这里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劳动者没有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完成某一岗位的工作任务,这时用人单位可以把其调换到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上,这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负有的协助劳动者适应岗位的义务。而此处的“不能胜任工作”,一般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要想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调整工作岗位,一般要证明如下事项:

1.员工明确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2.员工明确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的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

3.经过考核证明,员工无法完成岗位职责或工作要求。

4.用人单位将员工的考核结果和调岗通知书依法送达给员工。

以上事项如果不完整,则用人单位单方调岗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调岗。此外,根据一些地方性规定,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岗位的临时性调整,一般不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


 二、 文案提到调岗到车间,车间的味道很大。那么根据劳动法规定的要求在对于三期女工的保护下怀孕女员工的调岗,除以上规定,还有以下规定:

有些岗位是怀孕女职工不能从事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用人单位在获悉女职工怀孕后必须对其调整岗位,脱离上述禁忌岗位,否则面临的风险很大。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此做了相应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所以调岗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后且不违反对怀孕女职工保护规定范围内的调岗才可有效。文案中楼主凭这些完全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三、然后在说说找茬的事:

如果想留在公司就好好先坐下来好好协商。女职工怀孕后,因为生理、心理上的变化,面对一些自认为敏感的事情会觉得不舒服,建议多跟单位沟通,避免一些不要的误会。对于故意找茬的问题上劳动部门也是大力宣传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

第一步:整理、收集相关证据(包含不限于):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作证、工资条、工资发放的打款记录等;调岗的通知书(口头无效)。可要求公司开具相关书面通知书并盖公章;

第二步:带上以上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所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对于单位来说程序的正当合法也是可以辞退你的,在三期期间,一般用人单位主要会以女职工做产检、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或所谓“正常”劳动强度、“可能无法”完成业绩要求、经济性裁员等莫须有的理由,以调岗等名义与女职工进行所谓的“协商”逼迫主动辞职。但是不要给单位留这种余地的前提就自己先强大起来,不去违反用人单位合法辞退三期女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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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自身权益,痛并快乐着成长

阳光书屋徐杏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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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平衡家庭与事业,相信是大部分职业女性都逃不过的选择。特别是在人生的非常时期,如结婚,怀孕,生子,教育小孩等等,更是人生中很大的考验之一。每走一步,以为解决了一个大困难,没想到更困难的还在后头,只能一边前行,一边解决,再前行,再解决……细细分析一下案例中楼主的情况,不难看出以下:1、公司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员工的身心健康。首先对于孕妇来说,公司是可以适当调整工作相对轻松一些的岗位给其担任,但公司非但没有作周详考虑,反而把员工安排到会影响孕妇身体健康的岗位,从中可以看出公司狭隘的利益至上的价值观;2、公司不能强制辞退处于三期内的女性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否则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就这一点上,楼主要心中有数,并且是最有利于捍卫自身权益的点,要用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3、就目前状况来看,企业氛围和工作环境不利于楼主身心健康,特别是对于宝宝来说,更...

      如何平衡家庭与事业,相信是大部分职业女性都逃不过的选择。特别是在人生的非常时期,如结婚,怀孕,生子,教育小孩等等,更是人生中很大的考验之一。每走一步,以为解决了一个大困难,没想到更困难的还在后头,只能一边前行,一边解决, 再前行,再解决……

     细细分析一下案例中楼主的情况,不难看出以下:

     1、公司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员工的身心健康。首先对于孕妇来说,公司是可以适当调整工作相对轻松一些的岗位给其担任,但公司非但没有作周详考虑,反而把员工安排到会影响孕妇身体健康的岗位,从中可以看出公司狭隘的利益至上的价值观;

    2、公司不能强制辞退处于三期内的女性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否则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就这一点上,楼主要心中有数,并且是最有利于捍卫自身权益的点,要用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

    3、就目前状况来看,企业氛围和工作环境不利于楼主身心健康,特别是对于宝宝来说,更为不利

    4、孕期本身的生理变化会带来情绪变化,从而不太利于工作的如常开展,加上受到外界不良影响,更是雪上加霜

     好了,关于家庭重要还是事业重要的话题不在此作深入讨论,不过可以认真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1、·目前自身是在法律保护范围内,因此无论怎样,都必须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绝不能任由公司摆布,坚定自身立场,即使最后谈判离开,也要拿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2、就目前来看,公司调整了对身体健康有害的岗位给楼主,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找茬,处境对自身是非常不利的,是这份工作重要?还是自身健康和宝宝健康重要?值得三思;

      3、撇开工作的压力不说,公司目前的环境不太适合楼主的身心发展,随着孕期的推移,生理变化引起的一系列心理变化,都会让楼主身心疲惫。是保住这份工作重要?还是健康安然地度过孕期,诞生健康的宝宝重要?一方是工作,另一方是健康幸福的家庭生活,需慎重权衡利弊。

       其实,每份工作只是人生中其中一个小小驿站,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经过努力争取,公司还是不愿意妥协的情况下,只能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在保证自身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就目前处境来看,自身和宝宝的身心健康更重要,安然度过孕期,诞生健康宝宝的事情显得更为重要。适当的放弃会换来意想不到的收获,看似是一时失去了,但得到的往往更多,因为有时候健康和幸福是用金钱和机会无法换取的。

      最后,职场女性不易,且行且珍惜,家庭与事业,能平衡自如固然很好,在不得已而选其一的时侯,暂时的放弃工作选择健康和幸福的家庭生活,将会是很多女性不二的选择,也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自己内心深处不会后悔的选择。因为,公司离开了你,还有千千万万个“你”前赴后继,你只是这个世界的千千万万分之一;一个家离开了你,整个世界都坍塌了,因为你就是家人的全世界。

       在人生的道路上,痛并快乐着成长,在家庭和事业平衡的道路上,不断修炼自我,自我增值,保持幸福力,才能来去自如,做一名快乐幸福的职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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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不差钱,不差理

清华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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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听到有因为怀孕而被公司领导刁难的事件,就倍感气愤,真想来一句:祝你们家没女的。真的有时候,人还是不要做得太过分,何必呢?都是为了生活,何苦彼此撕逼,非得弄得撕破脸了,才觉得解气!!!当有怀孕的朋友因为公司对她们做出些不舒服的事情时,她们也会顺便问我下,怎么办?我也只能提供一些,理论上的说法,毕竟,既然公司能做出那么些出格的事,肯定不是什么通情达理的人,所以,还是多想想自己能接受得了的方法吧。方法一:鼓励案例的主人公跟公司协商?个人看法,本方法是最行不通的。通篇看完案例后,发现,公司能做出这么写令人发指的行为,那就证明了,公司的决策人员不是那么好沟通的,基本上去跟他们沟通等于对牛弹琴,或者是完全无视沟通。而且根据案例中的描述,主人公应该是经过了付出了非常大的努力去做好沟通的工作,甚至是出具各种证明,来佐证自己的说法,但还是无济于事,那就说明跟公司协...

    每每听到有因为怀孕而被公司领导刁难的事件,就倍感气愤,真想来一句:祝你们家没女的。真的有时候,人还是不要做得太过分,何必呢?都是为了生活,何苦彼此撕逼,非得弄得撕破脸了,才觉得解气!!!当有怀孕的朋友因为公司对她们做出些不舒服的事情时,她们也会顺便问我下,怎么办?我也只能提供一些,理论上的说法,毕竟,既然公司能做出那么些出格的事,肯定不是什么通情达理的人,所以,还是多想想自己能接受得了的方法吧。

    方法一:鼓励案例的主人公跟公司协商?

    个人看法,本方法是最行不通的。通篇看完案例后,发现,公司能做出这么写令人发指的行为,那就证明了,公司的决策人员不是那么好沟通的,基本上去跟他们沟通等于对牛弹琴,或者是完全无视沟通。而且根据案例中的描述,主人公应该是经过了付出了非常大的努力去做好沟通的工作,甚至是出具各种证明,来佐证自己的说法,但还是无济于事,那就说明跟公司协商解决问题,两个字:没戏。

    但,虽然没戏,还是要把自己知道的种种法律方面的内容,灌输给公司,让他们知道,这么干,是违法的,是不人道的,更是对人性的践踏,对妇女权利的藐视,后果很严重,到时出现什么问题,全部公司承担,呵呵,有言在先。

    方法二:咱不差钱,怀孕了咱就走,这种破公司,要它名声扫地。

    很多人说,人怎么能这么就给黑暗势力低头了呢?没办法啊,咱不差钱,只差人。有人就有钱 了嘛,就这么点生育保费,看不上,即使给咱,也就是毛毛雨,还不如舒舒服服的在家养胎,生个健康的宝宝出来,这才是最重要的工作。如果真的因为公司的做法,影响心情,或者是因为工作环境影响胎儿的成长,那就真是得不偿失了。何必为了这么个破公司把自己的孩子押在这呢、没必要,所以,个人建议,实在受不了,免得折腾,就在家好好休息吧。

    方法三:既然公司不要脸,那也就不需要给公司脸。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妇女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的条款自行寻找),比如什么三期的规定、调岗的一些要求等等,这些都是可以作为依据的。然后,自己再收集公司乱搞的证据,把握好时机,到时对公司一击必中,就省事多了。退一步说,虽然跟公司动真格的,会有点费事,反正怀孕了,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刚好趁此锻炼下,就当是给自己一个学习的机会,这种可以提供实战经验的机会可不多,刚好练练手。根据案例中,公司的做法,只要真的愿意到劳动仲裁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申请,基本上是可以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

    好吧,讲了这么多,发现没有干货,没办法,各种条款都是在那里,愿不愿意看,都在,所以就不罗列了,我只负责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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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解决,再走法律途径

昌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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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是,先以人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径。一、以人情协商解决自入职以来,人事行政工作就由楼主负责,即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公司居然逼迫一个弱势的怀孕女员工离职,确实无情。笔者认为虽不能轻易离开,但既然公司已经如此操作,说服他们回心转意的机率其实并不大。即使楼主勉强留下,未来也不会工作得太愉快。如果选择暂时留在公司,就得和他们斗智斗勇,还要有一颗强大的内心。我想这种不仁道、不讲人情的垃圾公司你离开应是迟早的事,其实没什么可惋惜。另一方面,楼主也要从自身找找原因。公司说你这里做不好,那里做得不好,资料丢失,这些情况是否属实。他们有没有证据?女员工怀孕生子本是很正常的事,公司为何一定要为难你,是否你之前的人际关系处理不好,得罪了某些人或本身工作不让他们满意。我建议在楼主身体还允许的时候,能做的工作尽量做。不能像一些女员工因为自己怀孕了,就什么工作都...


 我的建议是,先以人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径。

 一、以人情协商解决

 自入职以来,人事行政工作就由楼主负责,即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公司居然逼迫一个弱势的怀孕女员工离职,确实无情。笔者认为虽不能轻易离开,但既然公司已经如此操作,说服他们回心转意的机率其实并不大。即使楼主勉强留下,未来也不会工作得太愉快。如果选择暂时留在公司,就得和他们斗智斗勇,还要有一颗强大的内心。我想这种不仁道、不讲人情的垃圾公司你离开应是迟早的事,其实没什么可惋惜。

 另一方面,楼主也要从自身找找原因。公司说你这里做不好,那里做得不好,资料丢失,这些情况是否属实。他们有没有证据?女员工怀孕生子本是很正常的事,公司为何一定要为难你,是否你之前的人际关系处理不好,得罪了某些人或本身工作不让他们满意。我建议在楼主身体还允许的时候,能做的工作尽量做。不能像一些女员工因为自己怀孕了,就什么工作都不想干了,心想反正公司不能拿我怎么样,这样的心态肯定要不得。我老婆怀孕的时候,他的上级领导对她很照顾,她也尽心尽力地去完成本职工作,做好工作交接,晚上有时还会去公司加班。临产时,他的领导非常爽快地同意她提前休假,期间没有任何不愉快,公司也没有故意刁难和排挤。

 我这里倒有一个折中的办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就降低其待遇。但也有操作空间,员工的工资是由几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这部分按照实际水平发放,如果因为没有加班和完不成任务而导致加班费和绩效降低,不算降低薪资水平的范畴。然而,职工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等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调低的。建议楼主跟公司协商一下,拿着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提前休假。公司也别调我的岗,我也不占着毛坑不拉屎。人事行政岗对孕期女员工来说本是很安全的,公司反其道为之。公司的正确做法应是安排人协助楼主一起做好人事行政工作,以减轻楼主的压力和工作负担,而不是将其直接调往生产跟单文员岗位。即使公司不愿再让楼主担任行政人事工作,也应与员工沟通一致安排其去更适合的岗位。

 总之,我认为一定有比公司现在所采取的更合适的解决方式。

 二、法律途径

 目前国家对孕期女职工在法律上是十分照顾和给予保护的,从法律角度来讲,楼主是占优势的一方,根本不用怕他们。如果公司胆敢无视国家法律,肆意妄为,建议楼主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公司能否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另外,2012年新出台的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根据此规定,如女职工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营私舞弊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能否以孕期女职工不胜任工作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不能胜任工作,根据《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的规定,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但实际上不能胜任工作的判断可能并不限于工作定额,还可能涉及到团队合作、工作态度等等方面,这里需用人单位事先依法制定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的考核,得出不能胜任工作的结论。

 当确定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结论后,公司应可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中告知劳动者因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决定调整其工作岗位,从原工作岗位调整至某某工作岗位,调岗通知需送达劳动者,由劳动者签收。当然,在实务中,这种书面通知并不限于固定的格式,公司制作的《工作岗位异动表》、《调动通知单》也属书面方式,员工在表单上签名也没问题。给楼主一个小提示:公司要求楼主在什么表单上签字,楼主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了再签。比如调动单,一旦签字就表示你同意了调动。公司要调动你的工作岗位,应由公司来举证,楼主就看公司如何举证吧。举证的难度同样不小。

 根据法律的规定孕期女职工和公司协商一致可以调岗。很显然,案例中的楼主并不愿意调岗。因为车间味道很大,对身体有害,而且有医院的医生证明。有些岗位是怀孕女职工所不能从事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如果怀孕前女职工从事的是上述岗位之一,用人单位在获悉女职工怀孕后必须对其调整岗位,脱离上述禁忌岗位,否则面临的风险很大。

 现在公司想给楼主直接调岗,不停给你找茬,穿小鞋,未来发生劳动争议的机率非常大。他们再找你茬的同时,你也千万别闲着,也要收集他们逼迫你离职的相关证据。楼主可以尝试按以下方式寻求解决:用人单位有工会的,可以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工会的,可以直接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然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对三期女职工的调整应该保持一颗平常的心态,公正的对待女职工岗位的调整及胜任力下降,否则,法院和仲裁机关一般还是偏向于保护三期女职工的,对显失公正的岗位调整一般不会支持,徒然增加公司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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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解决,来看我!

梅艳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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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看到楼主的阐述时,气的梅梅我呀呀呀呀……的,常听说一些企业歧视怀孕女工,但这样把怀孕女工“整治”的企业行为还真是引起公愤。我实在很不理解:怀孕女工的罪孽对企业有怎么严重吗?企业有必要怎么挥刀舞剑非要把楼主二人(还有其肚里的宝贝)折磨至退吗?我同时也很困惑:公司内部有100多人,自入职以来,人事行政工作都是由楼主负责,由此可见,楼主的职务虽然不能确定(楼主未明确),但从工作任务和性质来说,也可以推测至少是一个主管的位置,在公司领导的心中也应该有一定的地位,即使楼主怀孕了暂时影响部分工作,也不至于赶尽杀绝呀,怎么说来人都是有感情的,难道老板不是人(呵呵)?不应该呀!况且领导把你直接调岗位,你的工作也需要找到合适的人交接呀,而人事行政工作都是你负责,老板不怕你不好好交接影响工作?不怕对你的行为伤害也深深影响到其它员工?不怕公司的发展受其影响?不怕……怀...

    一开始看到楼主的阐述时,气的梅梅我呀呀呀呀……的,常听说一些企业歧视怀孕女工,但这样把怀孕女工“整治”的企业行为还真是引起公愤。

    我实在很不理解:怀孕女工的罪孽对企业有怎么严重吗?企业有必要怎么挥刀舞剑非要把楼主二人(还有其肚里的宝贝)折磨至退吗?

    我同时也很困惑:公司内部有100多人,自入职以来,人事行政工作都是由楼主负责,由此可见,楼主的职务虽然不能确定(楼主未明确),但从工作任务和性质来说,也可以推测至少是一个主管的位置,在公司领导的心中也应该有一定的地位,即使楼主怀孕了暂时影响部分工作,也不至于赶尽杀绝呀,怎么说来人都是有感情的,难道老板不是人(呵呵)?不应该呀!况且领导把你直接调岗位,你的工作也需要找到合适的人交接呀,而人事行政工作都是你负责,老板不怕你不好好交接影响工作?不怕对你的行为伤害也深深影响到其它员工?不怕公司的发展受其影响?不怕……

    怀孕后的楼主怎么被公司排挤,接下来该怎么办才好呢?

一、楼主先自审自己,再查查先前的怀孕处理

    楼主一定要好好深思,公司为什么这样对我,仅仅是因为我怀孕了吗?会不会是对我的人事行政工作完成不满意,正好借此怀孕的时机让我赶紧撤退呢?我的工作都按照上级的要求达标了吗,完成质量怎么样,有没有完不成影响到公司利益或产生损失的呢?我和上级领导及同事的关系处的怎么样,处理人事行政方面的工作时能做到游刃有余吗?

    同时,楼主要打探或找找先前的怀孕员工处理方式,怀孕后都是怎样处理的,也是像楼主这样变着法逼迫其自动离职吗?

情况一:如果楼主自审自己工作没有问题,先前怀孕员工也是类似处理,那不用说,公司就是为了降低使用怀孕期员工的使用成本,不顾法律和道德方面的束缚,不顾员工与企业的感情情分,撕破了脸就要拜拜。

情况二:如果楼主自身完成工作也有问题,或者同事领导关系也存在不和谐,公司对其它怀孕期员工处理方式也对楼主好一些或许多,那明白着就是对楼主工作不满意,想趁楼主怀孕时机解除劳动关系。

    楼主想明白了以上的事情,学习下怀孕期员工的相关法律保护,与自身原因相结合,与公司处理类似事件相结合,总结好了怀孕期员工的处理来龙去脉,就可以找大领导处理了。

二、与大老板直接沟通

如果是情况一:

    1、向大领导陈述自己在人事行政岗位工作的业绩和完成状态,列举实例自己给公司带来哪些发展变化;

    2、虽然自己已怀身孕,但身体状况很好,主要工作都没有耽误,工作正常进行,并没有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根本利益。

    3、结婚生子,人之常情,我很爱惜自己和宝贝,同样我更有自己的职业梦想,我很爱惜公司给我提供的岗位平台,如果身体不便之时,我会交接好工作申请休息,不会影响公司。

    4、怀孕期女职工是受法律保护的,社保里含生育险,是可以报销一大部分费用的。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就不相信大领导家没有女人,不相信怎么好的员工怎么狠心对待,不给一个好的安排。如果万一还是坚持不变,那就一不做二不休,立马法律解决。

如果是情况二:

    楼主自身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最直接的工作完成质量差,工作能力不能好好胜任岗位,同事关系不好(对于人事行政工作开展很重要)等方面原因,那楼主就要好好琢磨,是不是公司已经拿出证据,证明楼主工作不胜任。如果是这样,我建议楼主与公司好好相商,取得一定的赔偿,见好就收吧。毕竟现在已经怀上宝宝,身体会越来越不方便,而自己又不能在原工作岗位上好好开心工作,对公司不好,对宝宝成长更不利,还不如趁休假,好好充实下自己,充电提高下自己的工作能力,为分娩后的返岗做好充分的准备,一举两得!

    如果与大领导沟通后还没有得到相对较满意的解决,那就直接用下面的手段了。

三、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对于怀孕期的女职工和正常女职工,国家都有相关法律规定和保护的。公司“不停的逼走、劝退、调岗”都违反了法律规定,这种做法是违法的。相关法律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怀孕女职工的法律规定
(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楼主也是做人事,应该对自己的权利维护流程熟悉或懂得。即使不懂也没关系,请律师来解决。最后祝你一帆风顺!

    结束语: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魔高一尺,我道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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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胜利叫撤退,​有种失败叫占领​

徐宁神采奕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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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承认自2008年1月1日执行《劳动合同法》以来,有部分私企也加入了五险一金的队伍,对于孕期妇女的保护也都能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进行落实。但是,毕竟部分私企还是做不到。楼主作为该企业的行政人事应该非常清楚这个企业目前对这些法律法规的落实执行程度,而且你也略懂一些自我保护,也应该知道如何搜集证据保护自己。但是,最重要的是你必须知道,你要什么:1、是平平安安生下自己的健康宝贝?2、就是要争一个事实,必须保障我的权益,不能开除我?就像秋菊打官司一样,我就是要个说;3、还是,明知道争取留下也没什么意思,就将我能得到的收益最大化吧?所以学会向自己提问很关键。楼主到底想要什么?再回到本案例具体情况:楼主已拿着医院证明给老板与厂长看了,但仍旧被安排在了车间做跟单文员;而且不停找茬,楼主各种不适。这些事实说明以下情况:1、就是要排挤...

    必须承认自2008年1月1日执行《劳动合同法》以来,有部分私企也加入了五险一金的队伍,对于孕期妇女的保护也都能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进行落实。但是,毕竟部分私企还是做不到。楼主作为该企业的行政人事应该非常清楚这个企业目前对这些法律法规的落实执行程度,而且你也略懂一些自我保护,也应该知道如何搜集证据保护自己。但是,最重要的是你必须知道,你要什么:

        1、是平平安安生下自己的健康宝贝?

        2、就是要争一个事实,必须保障我的权益,不能开除我?就像秋菊打官司一样,我就是要个说;

        3、还是,明知道争取留下也没什么意思,就将我能得到的收益最大化吧?

     所以学会向自己提问很关键。楼主到底想要什么?

     再回到本案例具体情况:

     楼主已拿着医院证明给老板与厂长看了,但仍旧被安排在了车间做跟单文员;而且不停找茬,楼主各种不适。

     这些事实说明以下情况:

     1、就是要排挤楼主。老板厂长已经明确了企业的意图, 所以后期的各种找茬很难讲没有授意下完成的。所以,在该企业继续呆下去是艰难的,肯定楼主这个孕妇会很委屈;

    2、继续呆下去的收益。自已能得到一些收入,如果有人不停找茬,随着楼主身体日益负重,心情不断变糟的情况下,不断出错是必然,何况现在已经公告批评。楼主可能遭受的损失,一是金钱;二是自己个人的身心健康;三是孕育中的宝宝的健康。特别是后两点不敢设想。

      怀孕中的准妈妈生气对胎儿的影响特别大:1)影响体内胎儿生长;2)容易造成流产;3)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疾病;4)孩子将来患糖尿病、心脏病的几率比较大等。这还不包括气大伤肝、内泌紊乱等基本对身体的基本伤害。所以,为此事情纠缠对身体百害无一益。

    《潜伏》里说,有种胜利叫撤退,有种失败叫占领。所以,如果与这种上下左右关系比较僵硬的关系下工作,那就是求生存,可是肚子里的宝宝还有自己承担不起,这种硬碰硬的结果,所以如果争取甚至取得胜利,代价会是非常惨重的,那真的是种惨重失败。所以这时候的胜利就是要学会得体地退出。

     建议解决方案:

    破裂的趋势已经明显了,我们必须止损。止损有两个办法:

    1)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保护,将自己的证据与现状进行申诉。劳动仲裁会保护你。但缺点是反复沟通多次得来来回回地跑、申诉,对于楼主的体力、心理都会有不好的影响。

    2)去劳动仲裁咨询,将对方的结论带回来,与老板厂长谈判,拿回自己的补偿走人。

     3)就是过不去这个坎儿,那就委托个律师或其他人代为处理吧。

    不适合已然存在,我们只能争取对自己最有益的选择。何况,孕妇胎儿为大,其它都可以暂且放手。孕育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是一辈子的大事儿,楼主身体也是革命的本钱啊,所以一定要记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下次再出门求职时,一定要对企业的自身条件、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做些了解。

    现在有《如何快速成为培训师》课程三茅上线啦。特大优惠,仅需2.9元哦,只需2.9不要99,只需2.9不要99

    学习过后记得一定要点评,尽管是500强企业高级培训师,但是在三茅却是初次做培训,大家有钱捧个钱场,没钱的给个人场哈。在此拜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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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

严寒下的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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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公司内部大概有100人,自入职以来,人事行政工作都是由我负责的。今年9月份,公司知道我怀孕后,不停地逼我走,想劝退我。现在还把我从人事行政直接调岗位为生产跟单文员,我拒绝了,因为车间味道很大的,对身体有害,医生开的证明我也给老板与厂长看了,但均没通过,我必须强行接受他们的安排。现在更加严重,他们不停的找茬,还公告我这里做不得不好,那里资料丢失,导致我成了公司的闲人。现在我很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在写打卡之前,请卡卡们允许我先发发牢骚。看到这样的案例,同为职场女性,深感悲哀,却又无能为力。我们先不说案例中的当事人工作能力如何,虽然是小企业,一个人能搞定公司的人事和行政方面的工作事务,想必应该还是有独立工作的能力。作为企业家,这样的对待公司的员工,想想企业的发展的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女员工怀个孕就想方设法的逼走人家,人家怀孕有错吗?现在国...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公司内部大概有100人,自入职以来,人事行政工作都是由我负责的。今年9月份,公司知道我怀孕后,不停地逼我走,想劝退我。现在还把我从人事行政直接调岗位为生产跟单文员,我拒绝了,因为车间味道很大的,对身体有害,医生开的证明我也给老板与厂长看了,但均没通过,我必须强行接受他们的安排。现在更加严重,他们不停的找茬,还公告我这里做不得不好,那里资料丢失,导致我成了公司的闲人。现在我很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写打卡之前,请卡卡们允许我先发发牢骚。看到这样的案例,同为职场女性,深感悲哀,却又无能为力。我们先不说案例中的当事人工作能力如何,虽然是小企业,一个人能搞定公司的人事和行政方面的工作事务,想必应该还是有独立工作的能力。作为企业家,这样的对待公司的员工,想想企业的发展的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女员工怀个孕就想方设法的逼走人家,人家怀孕有错吗?现在国家都支持生育二胎了,作为企业为什么就这么能接受女职工怀孕呢?不说多付几个月产假工资而已嘛,至于要把人家逼到这个份上吗?


   当事人怀孕后,公司试图劝其离职,这个时间估计很多的职场女性都不会轻易放弃工作,如果真接受公司的安排,失去了现在的工作机会,就意味着至少是一年半截都无事可做。而且还有至少三个多的产假可以休,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离职。当然如果是因为怀孕严重影响到工作的时候,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个人认为,无能是企业方还是员工方,面对这样的问题,都必须冷静、理性解决。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替对方考虑,不要只站自己的立场看待问题。员工要生存,企业要发展,谁受害都不是好事。


  1)女员工怀孕后遭受到企业的调岗;先要弄清楚,女员工怀孕后是否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如,有的女职员工在孕前期的反映较大,无法正常工作,介于此种情况,公司也不能因为你怀孕而影响工作的开展,给孕期员工安排调岗不降薪也是合理的安排。作为员工,理应该接受。反之,员工则不应接受。若公司方只是因为女员工怀孕而单方面安排调岗,怀孕女员工可以不接受公司的调岗安排,这一调岗就涉及《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前提是要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变更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单方面的调岗安排是不合法的行为,另一方则可以不接受调岗安排。


   案例中说到,公司方直接人事行政直接调岗位为生产跟单文员,当事人是因为车间的气味会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所以拒绝。而且还有医生所开具的证据,但公司的领导也看到了,就是没有同意员工不调岗的安排。看来这公司的老板也是一个没有人情味的老板,不得人心的老板又怎能发展企业?


  2)女职工在怀孕后不接受公司的调岗后,在工作中被迫成闲人。看来这公司的领导人员也不是完全不懂劳动法的,知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所以就采取找茬的方式逼走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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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个思维谈女员工怀孕

曹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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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参加集团人资会议,有家子公司人资提问:如何提高招聘需求准确率?其他子公司纷纷表示无压力,完全按编制执行,如果离职了补充就好。我临时补刀,如果员工怀孕了大家是怎么应对的?回答完全出乎意料,怀孕的都主动离职了啊。真是“蓝瘦,香菇”,为什么我们每年都有五六十人怀孕?因怀孕而离职,目前还没人填补这个历史空白。不但如此,我们还有很诱人的福利政策,如本单位员工生产、坐月子费用全免,领导班子还会拿着厚厚的红包和礼品去探望。很多小企业崇尚两个人干三个人的活,拿一个半人的工资,美其名曰节约人工成本。员工怀孕,很轻易打破了原有的平衡。于是劝退。劝退不成,只能是各种盘外招逼走。员工怀孕,按相关法律走,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及六十一条、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等条款,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对...

     前几天参加集团人资会议,有家子公司人资提问:如何提高招聘需求准确率?其他子公司纷纷表示无压力,完全按编制执行,如果离职了补充就好。

    我临时补刀,如果员工怀孕了大家是怎么应对的?回答完全出乎意料,怀孕的都主动离职了啊。

    真是“蓝瘦,香菇”,为什么我们每年都有五六十人怀孕?因怀孕而离职,目前还没人填补这个历史空白。不但如此,我们还有很诱人的福利政策,如本单位员工生产、坐月子费用全免,领导班子还会拿着厚厚的红包和礼品去探望。

    很多小企业崇尚两个人干三个人的活,拿一个半人的工资,美其名曰节约人工成本。员工怀孕,很轻易打破了原有的平衡。于是劝退。劝退不成,只能是各种盘外招逼走。

    员工怀孕,按相关法律走,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及六十一条、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等条款,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对孕期以及产后女员工的保护,一般情况下,只要不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也就相安无事地怀孕、产子、休产假、哺乳假等。

    如果企业不提倡员工怀孕,怀孕的最好结果是主动走人,怎么办?

    一般的反应是坚决不走,我还没享受怀孕生产的福利呢?于是企业开始想方设法:劝退、调岗、孤立,甚至加大工作量、安排一些有难度的工作来刁难。这时候,走不走?

    不走,上班对你意味着折磨,甚至影响到你的情绪与健康,万一影响到胎儿的发育,找谁说理去?

     至于补偿或赔偿,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如果不是经济的确很拮据,没必要拿自己的孩子做赌注吧。

      如果把怀孕生产与车补餐补等同,都看做一种福利,其实很多人现在的结局是早就注定了的。

    选企业时,你明明知道企业不缴纳五险一金,甚至连劳动合同都不签订(有点夸张,但的确存在),却想当然地期望产假福利,这不亚于中五百万啊。

    如果在选企业时,能把自己最关心的问题,如产假,年休假,双休等,事先落实下,应该不会出现这样让人纠结的事了。企业不规范责任大家都清楚,为什么你不能未雨绸缪?

    走到这一步,我觉得再说谁对谁错意义不大,不如换一个思维,考虑如何开心快乐地度过孕期,生一个健康的宝宝。

     社会有很多的黑暗面,如同存在很多垃圾一样。如果这些黑暗或垃圾降临在我们身上,我们是抗争到底,还是尽快清零,放空自己,从头再来?或许背景不同,面临的压力不同,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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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喜欢你看我不爽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丛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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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题主,首先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遇到了这样的“黑心”老板,也是醉了。题主的问题要素:1)私人企业;2)公司内部100多人;3)原来主要负责人事行政工作;4)得知题主怀孕之后采取种种手段逼迫题主走。作为曾经的孕妈一枚,我给到你的建议如下:一、确认当下首要问题:题主,恭喜你,你现在的身份已经升级,在家庭中,你已经由原来的妻子升级为孕妈,孕育家庭的下一代。你并没有在题目中涉及到你家庭经济情况,这个缺省值其实很重要。请你根据你的情况,评估一下你个人目前首要问题是什么?1)孕妈咪,是不是心情好是首位的?2)孕妈咪,是不是赚钱是首位的?3)孕妈咪,职业发展是不是首位的?4)比起随时可换的工作,孩子可是无法更换的,胎儿的健康是不是首位的?5)孕妈咪,跟雇主死磕、让自己出气,是不是首位的?(这要看您的心理承受能力如何?是有强大内心的?还是玻璃心的?这个您要如实回答,因为这涉...


亲爱的题主,首先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遇到了这样的“黑心”老板,也是醉了。

题主的问题要素:1)私人企业;2)公司内部100多人;3)原来主要负责人事行政工作;4)得知题主怀孕之后采取种种手段逼迫题主走。

作为曾经的孕妈一枚,我给到你的建议如下:

一、确认当下首要问题:


题主,恭喜你,你现在的身份已经升级,在家庭中,你已经由原来的妻子升级为孕妈,孕育家庭的下一代。

你并没有在题目中涉及到你家庭经济情况,这个缺省值其实很重要。

请你根据你的情况,评估一下你个人目前首要问题是什么?


1)孕妈咪,是不是心情好是首位的?

2)孕妈咪,是不是赚钱是首位的?

3)孕妈咪,职业发展是不是首位的?

4)比起随时可换的工作,孩子可是无法更换的,胎儿的健康是不是首位的?

5)孕妈咪,跟雇主死磕、让自己出气,是不是首位的?(这要看您的心理承受能力如何?是有强大内心的?还是玻璃心的?这个您要如实回答,因为这涉及到下面如何采取行动。)

Tips:如果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以上问题的轻重缓急的排序,下面的问题就容易多了。

二、职场要“干掉”孕妈咪不是那么容易滴!

这一段就是告诉作为孕妈咪的题主,雇主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把一位孕妈咪“干掉”!

请您谨记: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原因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按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链接: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但,可以依据第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链接: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Tips:相关法律规定熟记在心,知道“红线”在哪里?如果雇主忒过分,不排除走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



三、我就是喜欢你看我不爽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亲爱的题主,如果您内心足够强大,又觉得孕期生活枯燥乏味的话,完全可以给自己乏味的孕期加点料!注意,前提是内心足够强大哦!

举我亲身的栗子供您参考:

我怀孕的时候,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任职,我是被总部派到某一线城市区域公司任职人力资源负责人。那一年,公司同时怀孕的有几个女同事,虽然公司的劳动保护做的比较好,但是,就是有一点特别让人心里不舒服。就是“二手烟”问题!那时候,还没有室内禁烟条例,所以,题主可以想象。

尤其是我们当时下辖5个项目公司,公司男员工占大多数,在办公室里,我们更是“弱势”。有女员工经常找到我抱怨。我请行政部在公共办公区域摆放上“禁止吸烟”的提示牌,效果不明显,该抽烟的还是照抽不误。尤其是公司副总们,在管理层会议上更是喷云吐雾、毫不在乎。


有一次,在董事长办公室里,开小会,公司常务副总又吸上烟了。我提醒他,有孕妇在场(不止我自己,还有财务部的一个副职怀孕了,也在场。),不要吸烟,他听了,笑了不置可否。

我当场就怒了,我说:"X总,您孩子已经上小学了,您肯定不能当着您家女儿的面吸烟吧?X夫人也不会允许的,可是您看看,在场的就有俩孕妇,您是要毒害祖国下一代么?您几个意思?Y总(董事长),您评评理,有这样欺负人的吗?啊?我们怀了孕,一点工作没耽误不说,还受这样的毒害!”

董事长看了,确实不像话,就说了常务副总,X总不好意思的掐了烟。我直接把行政经理打电话叫进办公室,请她再打俩大一点的“禁烟牌子”放到了董事长办公室。

事后,我又进言董事长,为了更好管理团队,年终奖的发放请董事长复核,奖金发放审核权限完全上收,不再由各副总说了算。在下周一的管理层会议上,董事长宣布了这个决定,从此之后,再没有人在公共办公区域里吸烟。


姐就是喜欢你看我不爽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Tips:职场是斗智斗勇的场合,“公报私仇”要披上合理外衣。


最后,祝题主对照自身情况、采取合理方式,解决自己问题!预祝一切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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