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是HR工作最忙的月份,招聘、培训、新老员工的管理、薪酬的调整、绩效的推行等各方面的工作都接踵而至,让众多的HR都焦头乱额。 而为了帮助到所有HR,我们在三月初专门邀请了2011级、2012级、2013春季班、2013秋季班四个勤奋班中擅长人力资源各模块工作处理的八大牛人来开展本期专家面对面,让他们来帮助更多HR梳理三月工作难点疑点,让三月工作变得轻松一点。(总结班系主任也将参与一起解答!) 本期活动五个勤奋班同学均可参与,请各班级成员注意查看下方班主任给出的提问规则明细,遵守活动规则,能够让自己的问题得到专业解答的同时也充分尊重解答的专家。
1、不能随意调岗,因为劳务派遣的岗位是有限制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2、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在被派遣劳动者有法定可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只能将劳动者退回,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认为劳务派遣的灵活性体现为可以随时退回劳动者,这是错误的。
康熙除三番2013春季班
发布于 2014-03-06 16:56:34